一、建档立卡户,提供扶贫手册原件或复印件
二、非建档立卡户:填写个人申请→班级初审或村级初审→班级公示→学校严格审查→学校公示→资料报送→教育局、财政局分校对贫困寄宿生档案进行审核→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