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霍邱县人民政府拟征收霍邱县2023年第25批次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该批次涉及霍邱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建设中的4个项目建设:
1、蓼中路:拟征收新店镇双龙村、北戎西村、陈家埠村、韩庙村集体土地16.8402公顷;
2、蓼东大道:拟征收城关镇花台村、牌坊村集体土地1.9613公顷;
3、叶集路二期:拟征收城关镇大同村集体土地0.2968公顷;
4、西湖大道:拟征收城关镇城南村集体土地1.1113公顷。
实际面积及地类以最终呈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霍邱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和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霍邱县人民政府组织新店镇人民政府、城关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查明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反馈意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位置图.pdf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