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管理不到位。县民政部门未按照文件要求对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未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2.部分老年食堂(助餐点)停止运营。审计抽查城区老年食堂2个、城区老年助餐点2个,农村老年食堂1个,其中1个城区老年食堂停止运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