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霍邱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6-04 20:5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在城区居住的随迁子女入学(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就业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向城关镇中心学校提出就读申请、登记报名,由城关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就业证明是指五、六、七三个月社保缴费单据。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核查相关材料)入学,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城区拆迁户子女入学凭相关拆迁手续、租房合同,在暂住地所在片区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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