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细则》要求,灾情发生后,做好需救助人员的统计与核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今年以来,我局暂未收到灾情信息报告,尚无关于公开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及对象确定的信息可有公开,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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