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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2-20 15:5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2年,霍邱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深入。订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200本,分发到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各单位。县乡两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5月27日、6月28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带头集体学习研讨。组织安徽干部在线教育在库学员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专题学习,筛选上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心得10余篇。县新闻网、政府网共转发推送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文章以及报道全县各地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20余篇(幅)。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举办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暨县直部门班子成员集中培训班,全县科级干部近50人参加培训;开展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举办2022年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法治业务股室负责人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约90余人参训。县委党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必学课程,全县新提拔任职科级干部培训班、全县青年干部培训班等6个主体班全部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结合“江淮普法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优化营商环境、“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对基层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校中小学生、党员干部切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工作。结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公交”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延伸至乡村、社区,向群众普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内容。在霍邱手机台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专栏”,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法治金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伟大意义。结合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纪念活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

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尽责更加有力。贯彻落实《霍邱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22年,召开“府院联动”、“府检联动”会议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和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问题34项。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上带头上法治课1次。常态化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深入。为贯彻落实2021年印发的《霍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保方案各项重要举措顺利推进,及时研究印发了《霍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和县域特色,制定《霍邱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行动计划(2023—2024年)》。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政府职能更加优化。贯彻落实全省一单,以省级指导目录为基础,结合县域实际,体现县级特色,统一规范县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按时公开《霍邱县清单年度集中调整目录(2022年本)》。规范后县级权力3306项,公共服务事项1131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96项。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取消部分转报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2022年度重新梳理乡镇许可事项,并与县级权力同步调整。规范后乡镇统一行政权力31项,配合事项66项,公共服务197项。依法合规为经济发达镇赋权,将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管理权限由县直赋予乡镇,按照市级指导目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店镇经济发达镇赋权清单目录的通知》(霍政秘〔2022〕85号),确定赋权108项。

“放管服”改革更加高效。全面落实准入准营退出改革措施,推进企业开办“全程联办”“全程帮办”,在全市首先实现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办结,开设企业开办移动代办窗口,覆盖全县各乡镇。今年以来,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2152户(企业4877户,个体户7275户),同比增长59.79%,市场主体总量75257户。“互联网+政务服务”常态化开展,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间较法定办理时间压减率为92%,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程度87%,全县办件评价占比约93%,好评率100%。梳理证照清单,推进纸质证照电子化,公安、教育、应急等部门制作电子证照4000余份,电子云签办件348件,电子材料关联度100%。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平稳运行,与浙江省海宁市、江苏省泗洪县等5个地区开展跨省通办,依托全程网办实现100项服务事项跨省办理,今年以来办件达3.9万件。

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公正透明。坚持“法治化”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2022年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乡两级政府对未兑现公共政策和具有给付义务的合同协议开展自查。截至10月份,我县上报的存量问题已实现销号,兑现金额约360万元,县乡两级政府主动兑现到期资金近7000万元。组织5家律师事务所常态化结对31家商会,走访企业40余家,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问题11个,发放政策清单法律手册700余册。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2年19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共计办理事项6.5万余件。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夏季行动,组织集中执行8次,拘传155人,拘留37人,限制高消费780人,纳入失信人名单626人,立案查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4人,执行到位金额16245万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出台《关于2022年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在产业布局、园区建设、市场主体培育、产业转型升级、质量品牌提升、数字赋能等全方位给予支持。截止目前,共兑付省、市、县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727.49万元。编制《霍邱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防未病”预警提示单》,2022年共对21个乡镇和县直部门27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担当作为。落实《霍邱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和《霍邱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印发《霍邱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6.9万余条,较去年同期增长25%。对县、乡“两化”专题目录进行精简整合,公开“两化”信息3.3万余条,较去年同期增长42%。公开经济领域政策举措、工作进展信息98条,公开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结果3200余条。

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执行《霍邱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2022年我县政府法治部门共登记审查各单位文件、材料等164件,同比增长4.9%,其中,征迁补偿安置类文件20件,政府发展、建设规划类文件19件,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政府合同审核等文件21件,其他类文件104件。向市政府登记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率达100%。所有经审核文件内容合法、适当,没有被上级撤销或责令改正的情况,未收到异议审核申请。印发《2022年度霍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将《城东湖水体达标方案》《霍邱县民办学校管理办法》等14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清单管理,促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科学、民主、依法、有序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印发活动实施方案,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结合特定案例及时对重点单位进行了督查走访。完成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220人参加全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工作,审核通过220人,完成全国统一证件申领和换发517件。设立“县发改委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5名,统筹抽调持证执法人员,使涉粮执法持证人员达到11名。整合设立“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应急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7名,整合部分行政执法职责,由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承担,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大队长兼(挂)任县应急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对35起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了不予处罚决定,对297户经营户的违法行为,仅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极大减轻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负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成效显著,全年累计出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2616人次,检查涉农企业、经营门店1441家,出动执法车辆685台次,执法船艇270艘次。清理涉渔“三无”船舶2艘,清理取缔违规网具56张,查处电鱼器具27件,查处违规渔船4艘,清理非法钓具13个。举办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培训内容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与应诉等内容,有效提升我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突发事件应对更加高效。突发疫情高效处置,科学有效快速处置多起涉疫险情,特别是“4·13”疫情发生后,我县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仅用10天的时间,在一个潜伏期内实现了社会面动态清零,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灵活启动疫情防控“平急”转换,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平急转换无缝衔接。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建成县级核酸检测综合实验室,全县核酸检测实验室日检测能力达5万管,能够立足于自身一天内完成全县域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任务,建成县健康驿站集中医学隔离点用房 1104间、储备隔离点 35个,总隔离房间数达 9570 间。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可满足全县70万人多轮全员核酸检测需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考、问”检查制度,推动教育培训推深走实,今年累计考查主要负责人50人次、安全管理人员近300人次、一线岗位人员近1100人次。2022年我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根据不同事故类型、原因和后果等对7家责任单位和19名责任人员的予以严肃处理,收缴罚款238万元,对4名体制内责任人的处分情况跟踪记入了个人档案。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更加明显。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三级实体平台,以“12348”热线平台为脉络,连通“霍邱普法”微信公众号及各相关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引导公共法律资源优化配置,推动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筹积资金安排律师担任40个试点示范村村(居)法律顾问,其他373个村(居)以县局推荐、自聘律师和司法所干警担任的方式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扎实推进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助力乡村振兴的目标。全县党政机关、乡镇(开发区)通过外聘专职律师和申报公职律师的方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建设,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4件,其中刑事案件344件,民事案件807件,行政案件3件,完成率105.78%。

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更加多元。坚持“一委四长”定期接访制度,今年共接访12次,接待群众202批237人,交办涉法涉诉信访件142件,现场解答信访件60件。在全县推广“金其华工作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创建具有霍邱特色的人民调解品牌,已建成“金其华工作法调解工作室”31个,“金其华工作法警民调解工作室”8个、“金其华工作法”信访调解工作室10个。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第八次会议上,我县就此项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全县全年受理各类纠纷11803件,调解成功11757件,调解成功率99.6%,其中涉“营商环境类”纠纷98件。大力开展“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已建成说事点15个,共收集社情民意线索165条,化解纠纷114件,开展以案释法宣传116场次。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更加全面。出台《霍邱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为履行审计职能提供制度支撑,确保常态长效。推动县农业农村局等10家县直部门单独或挂牌设立内审机构,实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统筹协作、共享互补。全年计划安排五大类34个审计项目,已全部完成。出具公共投资审计项目报告38份,审核公共建设项目资金10.97亿元,核减金额4523.97万元。着力规范社会中介机构执业活动,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结果126个,发现多计竣工结算造价71.42万元。聚焦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养老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1+3+N”专项整治,已摸排各领域存在问题480个,完成整改429个;全面梳理排查2020年以来涉及“1+3+N”整治项目的未处置、未办结问题线索和群众信访、舆情反映问题59件,查结45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9人,党纪政务处分12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3份。2022年我县在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9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34.4%。败诉案件15件,败诉率16.1%。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5件,目前已审结40件,正在办理5件。其中维持15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6件,撤销7件,终止10件,确认违法1件,责令履行1件。纠错率22.5%。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体系更加有效。严格贯彻落实《霍邱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出台《霍邱县2022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开局。法治政府科技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不断凸显,县行政服务中心增设法律服务自助终端、安徽省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等,目前中心共添设自助机10台,实现居民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全天候办理,并安排人员帮办代办,已办理各类证件462件。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精准度达100%,办件6.7万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筹备推进“一业一证一码”改革,持续加大法治政府科技保障。强化巡察督察,推动责任落实。发挥巡察督察作用,把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2022年开展两轮巡察,巡察20家单位,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14家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围绕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建设综合督察1次,督察范围涵盖县政府各部门,督察后及时向被督察单位反馈督察问题。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仍需走深走实走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力度频次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以法治思想指导实际工作的广度还需不断拓宽。

二是法治专门力量不足。一方面从事政府法治工作人员紧缺,全县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审核和行政协议)、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行政执法监督等政府法治工作,仅有县司法局分管领导1名和工作人员4名。另一方面部分单位无法治相关股室和法治专业人员,对于专业性的法律事务不能依法提出专业的处理意见,增加部门违法的风险。

三是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个别执法部门“发展要上,法治要让”的观念根深蒂固,不能正确理解依法行政的工作内涵,在行政执法中,不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仍然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人情执法、粗暴执法等现象,导致政府行政案件败诉率和信访压力偏高,社会矛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四是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2022年我县已开庭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34.4%,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意识仍待加强。我县在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中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分值仅为1分,导致部分单位在对待该项工作时不重视,工作推进难度大。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适时举办全县法治建设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对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专门执法业务培训。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和法律实务教育培训,丰富教育培训形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继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继续贯彻落实《霍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霍邱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行动计划(2023—2024 年)》为主要抓手,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存量问题全面摸清、基本解决,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长效机制全面建立。

三是进一步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落实“一改两为”要求,进一步整合律师、法援、公证等专业资源,完善各项利民惠民措施,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优质法律服务。持续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为各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以“两拥一做”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县域律师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系列活动,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不断提升律师行业为民办事的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针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廉洁、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担当、执法不文明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企业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适时进行抽查、检查。

五是力促“八五”普法规划落细落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法治宣传队伍作用,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扎实做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采取分散与集中培训相结合,提升基层普法队伍水平。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国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效果。

2023年2月9日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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