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霍邱县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我县财政收支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预算执行过程中收支变动事项应办理预算调整。为此,县财政局编制了《霍邱县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霍邱县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附件
霍邱县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6.58亿元调整为25.14亿元,占年初预算94.6%,增长6%。其中税务部门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8.04亿元调整为18.6亿元,占年初预算103.1%,增长21.4%;财政部门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54亿元调整为6.54亿元,占年初预算76.6%,下降22.2%。
2.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83.2亿元调整为91.6亿元,占年初预算110.1%,增长16.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2.1亿元,调整为22.4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由31.5亿元调减到22.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污水处理费收入由0.6亿元调减到0.2亿元。
2.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8.7亿元,调整为34.1亿元。
3.调增专项债务限额85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1.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0.01亿元调整为0.04亿元。
2.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0.01亿元调整为0.04亿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调整
鉴于社保基金使用的专款专用性强,且社保基金全部实行市级以上统筹,结合其他县区做法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