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信用奖惩信息的说明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12-30 08:4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名称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理结果

*光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第(四)项“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0分,11.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议且发现存在明显失误的”。

 霍公管﹝2022﹞53号

20分。

*兵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第(四)项“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0分,11.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议且发现存在明显失误的”。

 霍公管﹝2022﹞53号

20分。

*明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第(四)项“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0分,11.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议且发现存在明显失误的”。

 霍公管﹝2022﹞53号

20分。

 *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第(四)项“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0分,11.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议且发现存在明显失误的”。

 霍公管﹝2022﹞53号

20分。

*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第(四)项“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0分,11.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议且发现存在明显失误的”。

 霍公管﹝2022﹞53号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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