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1年县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15 11:1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2021年县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2021年霍邱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979.43

2940.41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995.63

913.3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983.80

2027.0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98.67

1573.57

公务用车购置费

285.14

453.48

 

二、2021年霍邱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霍邱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940.41万元,预算数为2979.43万元,完成预算的98.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三、2021年霍邱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霍邱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913.37万元,占比11.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7.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3.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53.48万元),占比25.63%。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995.63万元,决算数为913.37万元,完成预算的91.74%。主要原因是霍邱县本级各部门、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2021年霍邱县本级各部门、单位国内接待共15854批次,15645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次,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霍邱县县直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办[2013]52号)和《霍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邱办〔2015〕3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983.8万元,决算数为2027.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8%。主要是霍邱县本级各部门、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相关制度。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698.67万元,决算数为1573.57万元,完成预算的92.64%。主要是经费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公务用车使用规定,严控制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和费用,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核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285.14万元,决算数为453.48万元,完成预算的159.04%。为保障正常公务活动,2021年霍邱县本级购置28辆公务用车。超预算主要原因:县纪委因审查调查工作量加大,原有执纪执法用车老化严重,经县公车领导组批准,2021年更换2辆执纪执法用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所经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同意更新购买9辆执法执勤车辆,因疫情防控业务的需要,县疾控中心2021年临时购置疫苗运输车1辆,价值23.8万元。

截止到2021年末,霍邱县本级公务用车保有量25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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