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第二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运销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6-01 17:3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乡镇 奖补单位 利用秸秆 备 注
1 范桥镇 霍邱县振德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2838.66 根据2022年5月18日镇政府函
2 彭塔乡 霍邱县金艾园艾草种植专业合作社秸秆收储站 1124 根据(彭政函[2022]13号)函
3 冯井镇 霍邱县冯井镇红周秸秆回收站 1547.1 根据(冯办[2022]51号)报告
4 临淮岗乡 霍邱县军圩秸秆收储站 4615.4 根据(淮政[2022]50号)报告
5 新店镇 霍邱县新店镇凯源秸秆收储中心 2467 根据(新政秘[2022]86号)报告
6 高塘镇 安徽振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773 根据2022年5月19日镇政府函
7 邵岗乡 安徽沣湖秸秆科技有限公司 3137 根据(邵政[2022]33号)报告
8 王截流乡 安徽屠腾新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1305 根据(王政[2022]23号)报告
  18807.16
备注:按照霍政办秘[2021]55号文件规定给予80元/吨的运费补助。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6日                              监督电话:0564-2773219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