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3-30 10:3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市医保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1年度医疗保障三项民生工程评价办法的通知》(六医保秘〔2021〕97 号)文件精神,霍邱县医保局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市医保局考核细则,对本年度三项民生工程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霍邱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在市医保局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抓好每个细节、把控每个环节,推动全县医保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医疗保障三项民生工程工作自评如下:

(一)制度建设30分,自评得分30分)

1.1 按市民生办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霍邱县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霍医保〔2021〕20号);我县严格按照《关于执行全市统筹“一站式”医疗救助政策标准的通知》,落实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服务。(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1.2 对特困供养人员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贴,对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定额补贴;严格落实“二次救助”;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救助到位。(分值6分,自评得6分)

1.3 建立岗位责任制,张贴“一站式”结算窗口标牌。(分值4分自评得4分)

(二)规范管理(总分35分,自评得35分)

2.1 有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打印机和档案柜,救助对象资料齐备。(分值5分,自评得5分)

2.2 通过省级平台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非“一站式”发放的医疗救助人数、资金及时统计补录入省级平台。(分值6分,自评得6分)

2.3 按规定程序对低收入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分值5分,自评得5分)

2.4 对工作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一次。(分值5分,自评得5分)

2.5 按人建档,资料齐全,台账准确。(分值5分,自评得5分)

2.6 重特大疾病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情况如下:截至三季度末,我县共救助90897人次(其中一站式直接救助87645人次,打卡发放3252人次)。重特大疾病救助人次26109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 87645的29.8%,超过28%的考核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4分)

2.7 截至10月底,我县“一站式”救助100028人次,非一站式救助人次3252人,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救助人次占全年救助总人次的比例达96.75%,超过85%的考核指标                    (分值5分,自评得5分)

(三)资金管理 (15分,自评得分15分)

 3.1 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分值6分,自评得6分)

 3.2 我县制定出台了《霍邱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在县财政局社保股开设专户,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有效运行,建立了收支台账,专款专用;及时发放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分值5分,自评得5分)

3.3 我县2021年医疗救助资金投入总量为105160690元,截至11月26日,全年实际支出救助资金103855727.96元,当年结存1304962.04元,占全年资金总量的1.2%,低于10%的考核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4分)

(四)监督检查(20分,自评得20分)

4.1 督促指导落实本县区医疗救助工作,确保救助对象精准,救助及时,实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分值8分,自评得8分)

    4.2 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信访件。                      (分值3分,自评得3分)

4.3 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分值5分,自评得5分)

4.4 我县2021年度医疗救助工作无违法违纪案件。(分值4分,自评得4分)

(五)工作创新(附加分,自评得3分)

    2021年,为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和提升群众满意度,我局将“一站式”二次救助,由原来传统模式(拨款、领款)改为社会化发放的打卡模式,让群众少跑腿,极大地提高了此项工作效率,提升了群众满意度。(附加分,自评得3分)  

    根据工作考核评价标准,结合我县医疗救助实际开展情况,我们的综合自评分为1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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