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1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1-04 11:0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财〔2018〕257号),结合我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工作实际,对照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县2021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工作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入(14分)

(一)项目立项(8分):

(1)建设项目立项(2分)

我县2020年学前教育项目严格按照基建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编报项目建议书,组织专家调研论证,开展项目风险评估,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程序完整,执行程序规范。自评得2分。

(2)项目预算规范性(3分):

根据《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我县能认真做好资金需求编制,明确资金来源渠道,与年初专项资金申报需求一致。自评得3分。

(3)项目绩效目标设立(3分):

我县根据项目年度实施规划,科学合理设立绩效目标。自评得3分。

(二)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我县各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各项目实际下达资金到位率100%,自评得6分。

二、过程(43分)

(一)项目管理(15分)

(1)管理制度健全(3分)

我县制定了相关项目管理的办法和意见,对项目实施和建后管养等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并建立了项目实施定期通报、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自评得3分。

(2)管理制度落实(3分)

我县对学前教育项目进行定期和随机的巡查、督查和检查,对已发现的问题,要求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使相关问题有效解决。自评得3分。

(3)项目质量可控(9分)

1.我县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注意规范工程报建程序。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所有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注重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管,并采用分步验收程序,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标准。自评得5分。

2.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保应助尽助。自评得4分。

(二)资金管理(28分)

(1)财务公开制度(6分)

我县通过教育部门网站公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情况。相关项目幼儿园按季度在园内公告栏中公示项目名称、立项时间、实施进展、经费使用和验收情况等信息。自评得6分。

(2)专款专用(4分):

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资金拨付经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清楚,资料真实完整。自评得4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12分)

1.学前教育促进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支出报销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据实列支。自评得9分。

2.各园内资助均按照相应比例,足额提取,足额发放。此项各校均能完成。自评得3分。

(4)资金使用报告。(3分)

2020年2月20日前,我县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向六安市教育和财政部门报送2020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材料。自评得3分。

(5)财务监控有效(3分):

学前教育促进项目能够根据市、县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保证项目资金能够有序规范的拨付。自评得3分。

三、产出(33分)

项目产出(33分):

(1)项目完成率(15分):

1.2021年,我县支持学前教育项目有17个建设项目,其中1所新建项目,16个改扩建项目。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全部完工,完工率达100%。自评得5分。

2.符合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全部享受相应资助。自评得5分。

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皖教师〔2021〕7号)文件要求,我县国培计划各培训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9月—2022年4月。截至12月底前,按照相关计划,应完成任务阶段,已完成。自评得5分。

(2)项目完成及时性(8分)

1.我县积极加强工程进度管控,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公办幼儿园项目如期完成年度实施计划,月度、季度实施进度符合要求。自评得4分。

2.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资助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发放完成,实现了建档立卡全覆盖。自评得4分。

(3)质量达标情况(10分)

1.学前教育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县注意把好设计、施工队伍、建材质量、竣工验收关口,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分步验收,每次验收都有质检、住建等部门相关专家参与验收,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自评得5分。

2.乡村教师培训已全部完成,结业率100%。自评得5分。

四、效果(10分)

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4分)

我县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项目安排科学合理,无超规模或超标准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比上一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全县学前3年毛入园率比上一年提高了3.45个百分点。项目的完成进一步推动了我县的学前教育发展,改善了我县幼儿园办学条件,赢得了群众的赞许。自评得4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1.我县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学校及社会进行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达 100%以上,自评得2分。

2.经抽查,各校学生、家长对政策满意率较高,幼儿资助工作无投诉,无负面报道。自评得2分。                               3.通过随机问卷调查,对我县部分乡镇参训学员进行满意度调查结果看,通过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切实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满意度100% 。自评得2分。

五、自评结果

霍邱县教育局对照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 100 分。

特此报告

 

 

霍邱县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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