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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12-30 10:0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制定了《霍邱县财政局关于编制霍邱县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2179号)文件,取消非税收入按比例返还管理模式,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部门所有非税收入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支出纳入项目库管理,保障自收自支人员及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等正常运转所需要经费。

(二)关于部分预算追加不合理的问题

2020年底40项未执行指标728.53万元,支出615.6万元,收回17.47万元,余额95.45万元尚在使用中,年终未执行完毕的,全部收回;扎实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科学编制财政预算,按照《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完善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霍政办秘〔202184号),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规范追加预算审批程序及流程。

(三)关于应缴未缴国库收入23483.93万元的问题

审计期间,县财政已将上述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            

(四)关于预备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020年预备费结转指标774.3万元,支出511.9万元,余额262.4万元已全部收回。

(五)关于少数部门(单位)或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

县社保征缴和信息管理中心指标、2020年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资金已全部支付;县民政局指标已全部收回;县文化旅游体育发展中心指标、2019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资金截至年底仍未执行完毕的将统一收回;县水利局已收回指标883.39万元,年底未执行指标将统一收回。县财政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编制审核力度,督促部门单位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同时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力度。

(六)关于2018年结转支出指标225.25万元未使用的问题

2018年结转支出指标225.25万元,已支出103.2万元,收回122.05万元;2021年县本级资金安排指标,当年未用完的将在年终全部收回,不再结转下年。

(七)关于扩大部门(单位)结转结余规模的问题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办〔20215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不再通过权责发生制提列指标;每月通报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督促执行率较低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指标收回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再结转下年,压缩减少结转规模。

(八)关于存量资金清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202110月下发《霍邱县财政局关于收回预算内指标的通知》(财预函〔202145号),清理收回指标12435.63万元;督促部门单位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超两年未使用完的指标以清理存量资金形式收回。

(九)关于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0219月县直各预算单位对年初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运行自评,已报送61个单位157个项目,同时在2022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增设绩效审核岗;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推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紧密衔接,逐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十)关于通用办公设备未在徽采商城采购的问题

县政府采购中心力求通过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建立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线上审批、加大督查力度等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做到通用办公设备在徽采商城采购。

(十一)关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费未及时上交县财政统筹使用的问题

县农业农村局已将结余的9.01万元项目管理费上缴县财政。

(十二)关于县农业农村局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结余资金未上交县财政统筹使用的问题

县农业农村局已将结余资金190.69万元上缴县财政。

(十三)关于县农业农村局部分项目进度较慢,资金结存较大的问题

县农业农村局表示将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加大资金执行力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十四)关于县二院重复收取护理费的问题

该问题已移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二院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71万元、罚款14.79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五)关于县二院对住院患者出入院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县二院采取增加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出入院管理,严禁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的问题

一是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司法局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预算法》,规范预算编制,将部门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是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将在2022年预算编制中,按照不超过基本支出3%的比例,合理安排公务接待费。

三是关于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今后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按照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县公安局明确专人负责预算编制工作,及时编制2022年采购预算,确保今后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时详尽;县民政局今后将按照实际需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依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县经信局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遵守《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切实提高预算编制合法性、合规性;县司法局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政府采购纳入预算。              

(二)关于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的问题

县地方海事处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县民政局将加强对办公费、工会经费等预算支出的管理,压缩行政经费支出,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县公路管理中心表示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办公费管理,压缩开支。

(三)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问题。审计期间县公安局已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033.38万元,并表示今后将加强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县民政局已上缴结余资金2058.93万元,以后年度将强化项目谋划精准度及实施调度,推进执行进度,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县司法局3项专项资金已全部支付,并表示以后年度将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资金拨付,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

三是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县民政局专门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已按照生活救助、医疗救治等支出项目单独记账,分别核算,规范流浪乞讨救助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执行《霍邱县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财社〔2017229号);县公路管理中心已于20216月追回资金并调整相关会计科目。

(四)关于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关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混乱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修改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参照县公车平台做法,统一购买中石化公司油卡,杜绝油票使用混乱问题,严格执行定点维修等,杜绝一切不合规现象,堵塞漏洞。

二是关于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问题。县公安局制定了《霍邱县公安局车辆管理规定》,车辆维修,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必须定点维修;车辆用油,实行一车一卡,定期核查。

三是关于县司法局部分车辆未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问题。县司法局已加强了对车辆的统一管理,规范油卡管理,实行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

(五)关于涉案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县公安局加强了涉案资金管理,规范填写涉案资金交款和涉案财物管理台账,及时办理交接手续,要求有涉案资金的相关办案单位明确专人管理涉案资金,及时收缴,今后不得再出现涉案资金上交不及时等问题。审计整改期间,共上交涉案资金114.04万元。

(六)关于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

县公安局安排专人负责以前年度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工作,确保已竣工的在建工程全部结转固定资产,今后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后结转固定资产。目前已结转1500万元。

、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霍邱县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向已死亡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164.99万元、157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45.02万元的问题。县人社局已追回全部资金,并建立了常态化管理制度,加强社保信息月比对核查工作机制运行管理,按月实行常态化数据比对核查工作。

2.关于养老保险基金存放未执行银行存款优惠利率的问题。建设银行霍邱支行已于20213月补付利息14.99万元。

3.关于未及时清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沉淀资金5.25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已安排投资运营利息预算,待全省系统结算利息后统一清退。

4.关于违规支付医疗机构不合规费用4.08万元、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医保待遇2.2万元、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0.88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县医保局已收到退还的全部违规资金,即7.16万元

(二)霍邱县2019年度基础教育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县教育局未编制全县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的问题。县教育局已结合十四五县域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编制了《霍邱县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

2.关于部分项目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县教育局已委托六安新桥会计师事务所编制长集镇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和潘集镇中心学校分校操场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

(三)霍邱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霍邱县201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项目部分通水村管网延伸工程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问题。审计期间,有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如塑料水龙头已全部更换为铜质水龙头。该问题已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县纪委监委对花园镇、临淮岗乡、邵岗乡、新店镇等乡镇分管负责人及县水利局分管负责人谈话提醒,对花园镇、临淮岗乡、邵岗乡、新店镇、临水镇水利站负责人警示谈话,同时,县水利局和五个乡镇分别向县政府作了深刻书面检查,

2.关于临水镇政府未及时收回被更换的机械自来水表的问题。审计期间,临水镇政府已将何庙等4个村更换下来的机械自来水表全数收回并移交给县农饮总站。

(四)霍邱县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2020年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项目存量资金较多,资金利用率较低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支付6198.32万元,剩余款项正在办理中。

2.关于两个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质量较差的问题。施工单位已经按设计要求整改完毕。

、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吸取教训,查找短板,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认真审核竣工造价,从整体情况看,被审计单位已经按照审计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

(一)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水平有了提升。对于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的问题,审计建议由建设单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引起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有的建设单位采取了总价控制的措施,对实际未做的工程量进行了扣除,对增加的工程量合理估算造价,不再片面地将审核职责推卸给受托的造价公司,从而较好避免了施工单位或者造价公司高估冒算工程造价的问题。对于孟集镇双岗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标段工程,施工企业通过篡改中标文件意图抬高竣工结算造价骗取财政建设资金的问题,目前已由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二)有关社会中介服务得到进一步规范。审计发现社会中介报告失真问题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后,涉及的质量检测公司、造价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分别受到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处罚,涉及的1名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由县纪委监委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上述处理处罚结果的落实,引起了在我县执业的近百家工程领域社会中介机构的广泛关注,特别是《霍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监督办法(试行)》的施行,倒逼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加强管理、完善内控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从初步掌握的情况看,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较往年有了较好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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