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完成情况
2021年1月1日-6月28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2.7%,较2020年同期提升了1.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82.2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同期上升了19.1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6.5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同期下降了3.4%。。2021年6月1日-6月28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 78.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4.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 20.5微克/立方米。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专项行动”。对照建筑施工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及时取缔无证小散煤厂及散煤加工点;巩固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整治成果,强化执法监管,坚决遏制露天烧烤现象反弹;加大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的检查力度,严禁超标排放;深入开展各类“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对以往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进一步整治高排放机动车,严格限制高排放机动车的转入上牌,严禁高排放车辆在县域内转移登记,及时注销和报废老旧高排放机动车;严格高排放车辆限行、禁行管理,积极引导过境大中型柴油客货车从县城外围道路绕行。
二是紧抓工业污染治理。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为契机,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县委、县政府召数次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进一步压实乡镇禁烧主体责任,四个县级督查巡查组,坚持全天候分片区开展禁烧督查巡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实现上级通报“零火点”。
四是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摸底排查,建立VOCs排放企业管理清单。对全县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是应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根据上级发布的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管控措施,消减污染峰值。同时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的督查检查,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三、存在问题
“六个专项行动”工作尚有差距,存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效果差,机动车污染管控技术薄弱、散煤治理工作难度大,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屡禁不止,“散乱企业”死灰复燃等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对照“六个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整治、餐饮油烟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和散煤治理工作。加强督查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
二是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继续要求各乡镇强化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狠抓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链;死看硬守,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各项管控措施,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压实秸秆禁烧“责任网”。
三是继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做到可查、可控、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