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体名称 |
处理文件号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限制行为 |
1 |
张** |
霍公管﹝2021﹞64号 |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第(四)项第(11)款。 |
暂停其被抽取3个月的评标评审资格。 |
禁止参加评标活动 |
2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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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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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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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张** |
扣20分,暂停其被抽取3个月的评标评审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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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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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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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牛** |
霍公管〔2021〕58号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第(四)项第(1)款。 |
扣20分,暂停该专家被抽取3个月的评标评审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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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徽**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霍公管〔2021〕66号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日常考评办法(试行)》(六公管〔2017〕13号)“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日常考评扣分标准”第(11)项。 |
1、日常考评扣10分;2、暂停该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资格,暂停期限为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11月10日。 |
禁止参加招标代理活动 |
10 |
安徽**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霍公管〔2021〕73号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日常考评办法(试行)》(六公管〔2017〕13号)“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日常考评扣分标准”第(11)项。 |
1、日常考评扣10分;2、暂停该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资格,暂停期限为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