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邱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霍政办秘〔2020〕3号)文件精神,支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按每个行政村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建设运营补助,由网点所在乡镇(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现拨付该项目补助资金796000.00元整。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月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反馈至霍邱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忠俊;联系电话:0564-2717688;邮箱:55621674@qq.com。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