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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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 |
张家柱 |
主体类型: |
自然人 |
主体角色: |
专家 |
处理文件号: |
霍公管函[2021]6号 |
处罚执行部门: |
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第(四)项“6.对应当否决的交易要约文件,没有提出否决意见或者否决理由不充分的;11.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议且发现存在明显失误的,每次扣20分”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对张宏莲、周志强、昝西城、张家柱、王彦5位评标专家分别扣20分,暂停五位专家被抽取3个月的评标评审资格 |
限制的行为: |
其他 |
来源区划: |
霍邱县 |
限制行为开始时间: |
2021年02月04日 |
限制行为结束时间: |
2021年05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