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农村体育活动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文旅体育局(广电新闻局) 发布时间:2020-12-15 11:4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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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农村体育活动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
填报单位: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备注 评分
1 投入
(25分)
保障
机制
(17分)
规划编制 4 项目市、县(区)根据当地的《国民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三五”建设规划》或《农村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系当地农村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依据此文件判断其内容详实,符合地方实际,目标明确,可操作性程度等。 1.项目市、县(区)是否根据当地的《国民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三五”建设规划》或《农村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2分;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三五”建设规划》或《农村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是否内容详实,符合地方实际,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2分。 取得项目市、县(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三五”建设规划》或《农村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根据其内容分析评价。 4
2 组织协调 4 根据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财政厅《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判断项目市、县(区)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整合资源、规范程序、加强督导等方面的工作。 1.项目市、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1分;2.项目市、县(区)整合各类面向农村的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科学设置、统筹建设,形成合力,提升设施利用率和服务效能的1分;3.项目市、县(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制定细则,组织实施的1分;4.项目市、县(区)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结合日常调研、督查,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和成效,督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1分。 取得项目市、县(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或农村文化建设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的相关规定,根据其内容和实际工作情况分析评价。 4
3 宣传推动 3 根据《关于村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宣传引导、完善统一标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参考该文件判断项目市、县(区)在项目宣传引导方面的工作及其成效。 1.项目市、县(区)是否通过各种媒体,开展了面上和点上的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宣传典型和亮点、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好人好事善行义举,引导农村群众参加体育活动1分;2.推广应用民生工程形象标识,为民生工程开展农村体育活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1分;3.项目市、县(区)建立“村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专家指导组或相应组织,深入基层进行面对面、手把手指导的1分。 查看宣传媒体宣传典型和亮点、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好人好事善行义举等资料,现场查看民生工程形象标识、专家指导等情况,分析评价。 3
4 目标确立 6 根据《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要求,各市、县(区)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制定细则,以便组织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市、县(区)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或项目计划书,是否设置了绩效目标1.5分;2.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有清晰、细化、可量化的目标值1.5分;3.是否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1.5分;4.是否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1.5分。 根据项目市、县(区)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计划书,按照其设置的绩效目标与项目计划数量、资金比较分析评价。 6
5 资金
落实
(8分)
专项资金到位率 4 根据《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要求,计算、判断专项资金到位率。 达到100%为4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专项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项目的资金。
4
6 专项资金到位及时率 4 根据《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要求,计算、判断专项资金到位及时率。 资金及时到位率100%,得4分;资金及时到位率100%-90%(含),得3分;资金及时到位率90%-80%(含),得2分;资金及时到位率80%-70%(含),得1分;资金及时到位率70%以下,得0分。 专项资金到位及时率=(规定时间内实际已及时到位专项资金/规定时间内应到位专项资金)×100%。
根据《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市、县(区)财政和文化部门接到省级预算后,三十日内将预算下达到项目单位。”分析计算评价。
4
7 过程
(15分)
项目
管理
(10分)
制度健全有效性 3 根据《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中的“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日常调研、督查,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和成效,督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使文化民生工程成为群众欢迎、社会满意的惠民工程。”要求,在现场取得相关资料,判断制度健全有效性。 1.项目市、县(区)财政、文化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1分;2.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制度是否达到有效执行,对于监督和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整改文件跟踪直至达到整改的1分;3.项目市、县(区)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明确,且有效考核的1分。 根据项目市、县(区)制定的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办法及其落实、目标责任书逐级签订及其考核等情况分析评价。 3
8 验收管理完整性 2 根据项目市、县(区)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计划书,判断项目验收的规范性。 1.项目市、县(区)对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1分;2.验收人员配备合理,手续齐全1分。 根据市、县(区)项目验收资料分析评价。 2
9 档案管理与信息传递 2 按照《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和上级要求,判断项目档案管理与信息报送的规范性。 1.项目市、县(区)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向上级报送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的数据资料1分;2.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档案是否真实、完整、装订成册1分。                                                根据项目档案及其管理、信息报送等情况分析评价。 2
10 资料报送情况 3 项目市、县(区)及项目单位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配合与支持情况。 有关单位提供资料是否及时、齐全、真实、准确3分。 根据项目市、县(区)对本次评价的配合情况判断评价。 3
11 财务
管理
(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3 查看项目市、县(区)的项目资金核算情况和项目资金台账,根据《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项目资金的核算制度,对比判断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1.项目市、县(区)专项资金设置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1分;
2.资金支付手续齐全,审批流程是否完善1分;
3.资金支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等违规现象1分。如存在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未按照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使用、因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资产损失、浪费等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或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偿还债务和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的该项为0分。
查看项目市、县(区)财政和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的核算情况,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合规、合法情况进行评价。 3
12 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执行规范性 2 查看项目市、县(区)的项目资金核算情况和资金台账,判断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执行情况。 1.项目市、县(区)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或县级报账制1分;
2.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制程序和手续完备的1分。
考核项目资金的拨付、报账等管理情况。 2
13 产出
(30分)
项目
产出
(30分)
投资完成率 7 根据相关资料和现场评价情况,与上级要求、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书对比,计算、判断项目实施内容完成程度。 投资完成率为100%、95%(含)-100%、90%(含)-95%、85%(含)-90%、80%(含)-85%、75%(含)-80%、70%(含)-75%、70%以下,分别得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书,对项目实际完成内容与计划实施内容进行比较,评价项目申报内容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内容完成程度=项目实际完成任务数/项目计划完成数×50%+项目实际支付金额/项目总投资×50%。 7
14 完成时效 6 根据上级要求、项目的实施方案或项目计划书等和现场评价情况,计算、判断项目完成时效。 项目提前、按期完成6分;发现项目进度推迟30日以上、60日以上、90日以上、150日以上、180日以上,分别扣1分、3分、4分、5分、6分。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书,对项目的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时间比较分析评价。 6
15 质量达标率 7 根据上级要求、项目的实施方案或项目计划书等和现场评价情况,计算、判断项目质量达标率。 质量达标率为100%、95%(含)-100%、90%(含)-95%、85%(含)-90%、80%(含)-85%、75%(含)-80%、70%(含)-75%、70%以下,分别得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 质量达标率=验收质量达标项目数/已完工验收的项目数×100%,截至评价日仍在实施的项目,该指标评价按60%计算确认。 7
16 专项资金使用率 5 根据上级要求、项目的实施方案或项目计划书等和现场评价情况,计算、判断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率。 专项资金使用率为:
100%,得5分;90%(含)-100%,得4分;
80%(含)-90%,得3分;70%(含)-80%,得2分;
60%(含)-70%,得1分;60%以下,得0分。
专项资金使用率=(项目实际支付的专项资金/项目实际收到的专项资金)×100%。
项目实际使用的专项资金是指截止评价日,项目已使用的专项资金额;项目实际收到的专项资金是指项目县或项目单位实际收到的到账的专项资金额。
5
17 项目落实及创新 5 根据现场勘查和档案资料的记载情况,判断实施中对项目落实及创新情况。 1.结合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各行政村每年开展1场以上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3分;2.项目市、县(区)实施过程中创新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实施方式或活动形式,调动当地居民积极性效果明显的2分。 项目落实:在全面评价项目市、县(区)总体情况基础上,每个项目市、县(区)随机抽查3个村,察看其体育活动管理制度、体育组织、体育活动及其效果等资料,分析评价。项目创新:根据项目市、县(区)对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项目的实施、监督,项目的效果等分析评价。 5
18 效果
(30分)
项目
效益
(30分)
社会效益 10 根据《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关于村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判断项目实施对项目市、县(区)的社会效益。 1.项目的实施,对于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明显提高:(1)作用显著得3分(2)作用一般得1.5分(3)没有作用得0分。2.项目的实施,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的作用:(1)作用显著得3分(2)作用一般得1.5分(3)没有作用得0分。3.项目的实施,对形成“一市(行业)多品、一县一品”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格局的作用:(1)作用显著得4分(2)作用一般得2分(3)没有作用得0分。 评价项目的实施对当地所起到直接的和间接的社会效益。 10
19 可持续影响 12 根据《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关于村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判断项目实施对项目市、县(区)的可持续影响。 1.项目实施,对推广“运动是良医”等理念,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1)效果明显得4分(2)效果一般得2分(3)没有效果得0分。2.项目实施,对于加强科学健身服务,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1)效果明显得4分(2)效果一般得2分(3)没有效果得0分。3、建立群众需求征集、服务评价反馈等机制,提高农村文化建设项目与群众需求的契合度:
(1)成效明显得4分;(2)成效一般得2分;
(3)没有成效得0分。
评价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群众的运动理念、弘扬体育文化、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等的可持续影响作用。 12
20 农村群众满意度 8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农村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农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为8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农村群众满意度=回答满意的人数/实际调查人数×100%。 8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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