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公安局“一室一地三中心”项目建设(一期)涉征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户(单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六安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霍邱县公安局“一室一地三中心”项目建设(一期)被征收房屋及拟建房屋价值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及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拟建安置房屋评估价值仅用于使用购房券安置的结算。 附件:评估报告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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