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公安局“一室一地三中心”项目建设(一期)涉征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户(单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六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该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结果予以公布:
一、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采取投票协商的方式确定,被征收户于12月14日上午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现场选定该项目的评估机构为:合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一级)。
二、近日,被确定的该项目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将入户调查,收集评估相关材料,请予以配合、支持,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
2020年12月14日
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