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的目的、意义
(一)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目的
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土地供应机制,有效调控宏观经济,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特编制霍邱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意义
规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二、计划范围、计划期限
(一)计划范围
霍邱县行政辖区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计划期限
计划年度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度霍邱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49.8406公顷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具体如下:
1、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为47.4631公顷,约占计划总量的10.55%。
2、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91.9996公顷,约占计划总量的20.45%。
3、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为85.1869公顷(其中:安置房用地28.5219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54.9349公顷,公租房用地1.7301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住宅用地100%),约占计划总量的18.94%。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包括公共设施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公园绿地、医疗慈善用地等)。供应计划为85.4公顷,约占计划总量的18.98%。
5、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包括城区及现代产业园道路、乡镇镇区道路等)。供应计划为139.791公顷,约占计划总量的31.08%。
附表:霍邱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霍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霍邱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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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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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租房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或安置房) |
商品房用地 |
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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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 |
449.8406 |
47.4631 |
91.9996 |
85.1869 |
1.7301 |
28.5219 |
54.9349 |
0.0000 |
85.4 |
139.791 |
0.0000 |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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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