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30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

(一)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目的

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土地供应机制,有效调控宏观经济,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特编制霍邱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意义

规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二、计划范围、计划期限

(一)计划范围

霍邱县行政辖区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计划期限

计划年度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度霍邱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49.8406公顷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具体如下:

1、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为47.4631公顷,约占计划总量的10.55%。

2、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91.9996公顷,约占计划总量的20.45%。

3、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为85.1869公顷(其中:安置房用地28.5219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54.9349公顷,公租房用地1.7301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住宅用地100%),约占计划总量的18.94%。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包括公共设施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公园绿地、医疗慈善用地等)。供应计划为85.4公顷,约占计划总量的18.98%。

5、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包括城区及现代产业园道路、乡镇镇区道路等)。供应计划为139.791公顷,约占计划总量的31.08%。


附表:霍邱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霍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霍邱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公租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或安置房)

商品房用地

其他用地

霍邱县

449.8406

47.4631

91.9996

85.1869

1.7301

28.5219

54.9349

0.0000

85.4

139.791

0.000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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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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