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广大居民、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六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六政〔201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实际,特制定《霍邱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我们将依据征求的合理合法意见进行制定细则。征求意见期限从公布之日起30日内。
如有意见、建议,请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霍邱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邮箱:hqzhengshouban@163.com地址:光明大道北段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电话:0564-6020179。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