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紧急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19-10-31 09:3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9年10月29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已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响应,根据《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六政办秘〔2018〕272号)和《霍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霍政办秘〔2019〕90号)中“预警联动”相关规定要求,霍邱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发布我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措施如下:

一、健康防护指引性措施

健康防护指引性措施是指应急预警期间,公众采取相应防护手段来保护身体健康的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

(2)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的确需要室外活动的应采取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4)各医疗机构加大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就诊保障力度。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建议性减排措施是指应急预警期间,建议公众自发减排污染物的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增加城区主干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4)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5)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污染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源清单,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错峰生产等橙色应急减排措施;

(2)施工扬尘源污染管控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施工扬尘源清单,对建筑施工工地实施橙色应急减排措施。全县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施工单位全部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3)道路扬尘控制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道路扬尘源清单,对全县各类道路实施增加道路吸扫、冲洗、洒水、喷雾频次等橙色应急减排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2次保洁作业;

(4)机动车污染管控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移动源清单,对全县各类机动车实施橙色应急减排措施。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城区禁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

(5)视情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霍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本辖区(部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及《通知》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于每日15时前将应急响应和措施落实情况报送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直至解除预警。


附件: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紧急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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