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明白纸

浏览次数: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24-01-02 16:2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明白纸

 

什么是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今年省委省政府把“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纳入了省定33项民生工程之一。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政府责任,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具体是指由法律援助机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保证公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使困难群众都能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包括哪些内容呢?

1、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下列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请求赔偿因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2、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规定的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

3、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的事项:征地拆迁、土地纠纷、环境污染事项,扩大就学就业等领域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法律援助事项。

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规定的事项: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军人军属权益受到侵犯、农民土地纠纷、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要求的刑事诉讼事项。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的服务形式包括哪些?

1、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2、刑事辩护、刑事代理;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4、行政复议、仲裁代理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5、公证证明;6、其他法律援助形式。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的对象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对象主要包括下列重点人群: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2倍及以上(具体遵照各市规定执行),逐步覆盖低收入人群。

2.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刑事案件当事人。

3.主张因其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公民。

4.因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5.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

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和计生特困家庭是重点法律援助群体。

要求法律援助有哪些程序和注意事项?

请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或本人代表他人(包括患精神疾病者),或以委托人身份,须向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或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及代理人的基本情况的材料。(二)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三)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材料。

 对下列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申请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认定其为经济困难,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一)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二)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人员;(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四)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五)依靠抚恤金、救济金生活的人员。

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5日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与受援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明确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按规定程序指定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法律服务机构,通过该机构指派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并书面通知受援人;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要求法律援助的,要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必要说明或补充,申请人未按要求做出说明或补充的,视为撤销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陈述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情况,保证其提供的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3.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审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可以决定终止法律援助,并书面通知受援人和案件处理机关:

(一)受援人以欺骗、隐瞒事实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

(二)受援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三)案件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

(四)受援人另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五)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六)受援人违反法律援助协议,使协议难以继续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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