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内部控制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文广新局(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8-06-29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扎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保障组织权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保障组织目标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根据县政府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规定,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第二条 要严格审核政府采购参数标准,避免政府采购活动与业务活动相脱节,出现资金浪费或资产闲置等问题。

  第三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霍邱县政府采购XX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活动。

    第四条 每个采购项目要明确具体牵头部门或负责人,负责需要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事项。

    第五条 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立项、采购预算、计划编制、信息公告情况、招评标情况、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款项支付等环节的监督,对采购活动是否按采购预算和计划实施,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及款项支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组织履约验收等进行检查。

  第五条 不得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 附则

    第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条 将根据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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