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4-17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环保局、农委、发改委: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六政〔201712号)要求,现将《2017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环境保护局六安市农业委员会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413

附件:

2017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现秸秆资源化,减少因秸秆焚烧产生的环境污染,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现制定2017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六政〔201712号)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布局合理、高效利用”的原则,加快技术进步,完善产业体系,加强政策支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秸秆禁烧力度,落实地方政府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二、目标任务

力争2017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年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约240万吨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率不低于80%。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1处。加快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建成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6个,配套建设生物质户用气化炉600台。加快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新增秸秆发电规模3万千瓦。2017年,全市每百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数控制在8个以下,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等禁烧重点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三、实施内容

1.稳步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一是规范技术工艺流程,推进农机装备、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化在秸秆还田中的集成应用。科学采用粉碎还田、深翻深耕轮作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利用效果,有条件的地方每2—3年要进行一次还田耕地深翻作业,全市2017年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360万亩以上。鼓励秸秆腐熟剂和秸秆生物质有机肥生产,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二是推广免耕直播技术。加快推进以秸秆覆盖、少免耕播种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在适宜地区推广玉米、棉花、油菜免耕播种等成熟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稻麦联合收割机加装粉碎装置、秸秆灭茬机、秸秆掩埋深翻犁等秸秆还田适用机械装备和大型少免耕直播设备。三是稳步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建设。开展不同秸秆还田强度对比试验,加强秸秆还田环境下病虫草害发生规律研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控制病虫草害发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实现绿色增产、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

2.继续支持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全市养殖重点地区要结合肉牛、奶牛、奶羊、肉羊产业发展,优先扶持新建规模养殖场购置与养殖规模匹配的铡草机械及氨化膜、尿素等氨化处理物资。一是继续推广秸秆窖(池)青贮。鼓励在大中型养殖场、养殖小区建立种植基地或与农户建立订单生产关系,促进全株青贮专业化种植。二是大力推进打包青贮。鼓励在中小养殖场(户)开展打包青贮、拉伸膜青贮建设。三是开展商品化饲料加工销售一体化试点建设。鼓励吸引社会资本,组建青贮公司或青贮联合体,推进秸秆饲料商品化、产业化发展。四是加大秸秆养畜技术指导。大力推广秸秆青贮、玉米全株青贮和全混合日粮饲喂等技术,提高秸秆利用效率。

实施以食用菌栽培为重点的秸秆基料化利用,重点推广平菇、双孢蘑菇、草菇、秀珍菇、大球盖菇等我市自主研发、能够充分消耗农作物秸秆的种植模式。扶持食用菌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粮菜种植大户,充分利用当地麦秸、稻草、玉米秸和玉米芯、油菜秸、棉柴秸,采用设施栽培、露地大田、树林下、房屋前后等多种栽培方式,周年示范种植。同时,鼓励有机肥厂收购食用菌废料,生产有机肥实现循环利用。积极开展以食用菌栽培为主的秸秆基料化利用工程,优先扶持年生产规模达到10万瓶(袋)以上的食用菌菌种场或年商品化食用菌生产规模达到3万平方米(袋、棒、包)以上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种植大户。

3.大力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一是积极推进以秸秆为原料的沼气工程。各地要重点扶持秸秆沼气集中供气项目,霍邱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至少建一处规模不低于年消纳农作物秸秆3000吨的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二是积极推进户用沼气池改造。大力推广以秸秆为原料制沼气技术,构建秸秆-沼气-沼肥还田等农业循环利用模式。三是积极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各地要加快发展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各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设1处以上秸秆小型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生物质户用气化炉。

4. 加快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鼓励热负荷较大且稳定的工业园区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市场化推动,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保障秸秆电厂燃料供应。支持企业技术升级,逐步提高农作物秸秆掺烧比重,增加农作物秸秆使用量。加强协调调度,简化审批流程,全面加快项目进度,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省政府提出的新增3万千瓦左右秸秆发电装机目标任务。

5.强化全年秸秆禁烧监管。各地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提前谋划秸秆禁烧工作,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要求,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通过组建应急队伍、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等方式,在禁烧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巡查,提高秸秆焚烧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发现、应对和处理秸秆焚烧行为。相邻地区建立秸秆焚烧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协调合作,实行联防联控,共同防范跨区域秸秆焚烧事故发生。同时,做好离田秸秆的巡查监管工作,做到离田秸秆集中收储、应收尽收、专人看护,不得随意堆放路边、河边、田边,确保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和对水体、土壤的环境污染。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有关部门参与,精心部署,统筹协调,精准施策,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本项民生工程扎实有效推进。要围绕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2.实施统筹谋划,加大政策支持。各地按照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开展有方向、推动有依据、实施有成效、考核有量化。各县区要成立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全面负责本县项目技术咨询与服务,并结合项目实施,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利用,实现技术投入与产出并重,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顺利实施。要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继续执行省秸秆发电财政补贴政策,免除秸秆电厂土地使用税、免收秸秆运输车辆普通公路过路过桥费。安排专项预算资金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投入,要切实发挥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的引导作用,培育壮大秸秆收集产业,确保秸秆燃料的收集和储运畅通。

3.完善考核机制,强化问责力度。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纳入民生工程后,市环保、市农委、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重点加强对各县区、管委会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强化对重点环节的督促检查。对建设进度快、质量好、秸秆回收量大、利用途径广泛、利用效率高的地方给予表彰;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没有效益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计划的依据。对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4.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重点突出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作首次纳入我市2017年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媒体宣传、入户宣传、标语宣传、明白纸宣传、流动宣传等多种方式,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和技术宣传,积极争取农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组织农技骨干通过大户示范和田间课堂等渠道,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普及,引领推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建设,完成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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