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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标准
索
引
号:
3236000/201707-00318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霍邱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17-07-03 00:00
文 号:
关
键
词:
名 称:
安徽省2017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
有
效
性:
有效
安徽省2017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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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小麦、玉米、油菜按照20元/亩、水稻按照1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其中省财政对皖北三市九县及大别山片区县补助70%,对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市补助30%,其他地区补助50%,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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