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7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03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小麦、玉米、油菜按照20元/亩、水稻按照1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其中省财政对皖北三市九县及大别山片区县补助70%,对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市补助30%,其他地区补助50%,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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