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霍邱县2017年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1.因公出国(境)费 |
10.2 |
6.8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675.1 |
1559.6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71.0 |
65.8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041.2 |
1493.8 |
3.公务接待费 |
1341.8 |
1014.4 |
合计 |
3027.1 |
2580.8 |
二、霍邱县2017年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要求,现将我县2017年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1、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全年完成财政总支出55.4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28.6%,占调整预算后的100.4%,同比增长4.3%。其中县本级完成财政支出47.52亿元。
2、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580.8万元,占年初预算85%,较上年同期增长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7%,同比下降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4.4万元,占年初预算75%,较上年同期下降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5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5.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3.8万元),占年初预算93%,较上年同期增长44%。“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是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大力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增长是由于法院购置警务用车、公务用车业务量增加,车辆维护成本增加。
2018年,我们将继续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为实现建设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和任务而努力。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