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办秘〔2018〕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开发区和示范区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霍邱县落实“四督四保”制度协调推进县亿元重点项目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霍邱县落实“四督四保”制度协调推进县亿元重点项目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和市政府“三查三单”制度,建立健全县亿元重点项目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协调调度机制,现就落实“四督四保”制度,协调推进县亿元重点项目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县级项目库建设。认真深入谋划事关全县大局和长远发展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等重大项目,全部纳入县级项目库。加强与上级“调转促”、“大新专”、专项建设基金、PPP、“三年滚动计划”、中央和地方投资等专项项目库的衔接,按照统一要求和标准,做好项目入库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项目自身特点,做深做实入库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中央预算计划的必须达到可研报告深度。定期搜集整理招商线索项目,并及时将签约项目申报到县级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指导和培训,及时做好各项目库横向和纵向衔接,提升亿元重点项目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委、县经信委、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招商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委、亿元项目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管委>)。
二、建立亿元重点项目台账。建立亿元重点项目谋划、开工、建设、竣工工作台账,逐月登记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建账、查账、报账、销账”等措施,反映项目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每年初根据市级审定的亿元重点项目,建好项目台账,明确时序目标和时间节点,做好项目协调调度和跟踪服务工作。每月24日预报项目信息(已开工项目本月完成投资情况、未开工项目前期推进情况、协调调度及意见落实情况等)到县发改委。加强项目台账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及时总结发现项目推进中的特点和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县有关领导,为县委、县政府科学研判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亿元项目责任单位)。
三、强化亿元重点项目调度。紧盯项目建设关键环节,全面落实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项目谋划储备、立项审批、开工准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各环节调度,实行“预安销号”。按照“属地管理、分层分类调度”原则,建立亿元重点项目“四督四保”联席会议制度,项目责任单位每半月对项目建设单位调度一次,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每月调度一次,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调度一次。改进调度方式,定期有针对性地筛选一批谋划项目、未开工项目、在建项目、竣工项目,点对点进行调度,分析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强化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经信委、亿元项目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管委>)。
四、改进亿元重点项目调度方式。对于新建项目,制定年度计划开工项目推进表,逐项目分解细化审批、(核准、备案)、许可和开工准备工作,制定动态跟踪推进方案,明确推进路线、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加强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推进和责任落实,确保开工率。对于在建项目,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和目标任务,科学制定计划,逐月量化工程进度,加强对投资、建设主体的督促,做好资金筹措和兑付,在确保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竣工率。对于竣工项目,在全县范围内摸排工业项目投产达产情况,持续优化后续服务,逐项落实生产条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许可等竣工后投产运营保障问题,同时做好企业用工、人才引进、市场开拓、转型发展等服务,强化各项惠企政策落实,确保达产率。对于储备项目,按照概念、前期、可研、开工四个阶段,聘请第三方加强项目谋划指导,分月量化任务到相关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时间要求,编制重大项目前期推进计划,定期更新增减,梯次升级转化,加快推进各项前期工作,确保转化率(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经信委、亿元项目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管委>)。
五、完善项目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县领导联系帮扶重大项目机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名县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套时间任务计划”的要求,逐项目落实责任部门,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考核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工作“四督四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核项目开工、竣工、达产、转化情况。加大考核力度,对项目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项目工作推进不力、月考评排名连续2次后3位的责任单位进行约谈督导,并书面通报(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农委、县经信委、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招商局、亿元项目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管委>)。
附件: 1.霍邱县亿元重点项目“四督四保”联席会议制度
2.霍邱县亿元重点项目“四督四保”考核办法
3.霍邱县亿元重点项目“四督四保”考核评分细则
4.霍邱县2018年市亿元以上续建项目季度推进计划
台账
5.霍邱县2018年亿元计划开工项目汇总表
6.霍邱县2018年市亿元以上竣工项目逐月推进计划台账
7.霍邱县2018年亿元谋划储备项目汇总表
附件1
霍邱县亿元重点项目“四督四保”联席会议制度
为推进亿元重点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争取及建设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制度要求,建立县亿元重点项目“四督四保”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织形式
联席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
1.全体会议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发改委负责组织,县相关部门、乡镇及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2.专题会议由相关部门分管县领导为召集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县相关部门、乡镇及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联席会议职能
1.全体会议职能: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决策部署;审定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分析研究重点项目形势,了解项目推进情况,通报存在问题,提出加强项目工作的措施意见;研究解决项目争取及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2.专题会议职能:研究制定各行业重点项目推进计划、推进措施,调度项目进展,协调解决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及土地、环保、资金、规划、建设、电力、安监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等。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程
1.会议议题和时间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召集人批准。全体会议原则上每3个月召开1次,专题会议由分管县领导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需增开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召集人要求组织召开。
2.联席会议以项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形式明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召集人审核后签发,报送县几个班子领导。
3.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目标责任分解的形式推进落实。由牵头部门根据会议议定的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
四、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议题的收集整理;会议通知、会议组织、会议记录和文件的起草等。
2.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推进相关工作,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和协调调度事项落实情况。
3.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委负责对联席会议明确的调度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每月调度1次,调度结果以项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报形式报送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1.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于每月5日前将需要议定的事项(项目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协调调度的事项、请求协调的部门)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6080248)。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收集并研究提出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的内容,每月上旬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时间和议题,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后,适时召开会议。
2. 县发改委要定期有针对性的筛选一批谋划项目、未开工项目、在建项目、竣工项目,纳入联席会议议题,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项目加快推进。
3.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实行信息反馈制和限时办结制。联席会议明确的调度事项的落实单位要于每月27日前将议定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及遇到的问题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落实,凡一次交办未落实的事项,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凡两次督办未落实的,由县效能办进行问责,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
附件2
霍邱县亿元重点项目“四督四保”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有关单位和乡镇重点项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规范、全面、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力求指标量化、内容全面、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务求全面、公开、准确、真实地反映重点项目建设水平。本办法所称“重点项目”包括:
(一)经省政府批准,列入当年省“大新专”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
(二)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当年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
(三)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统筹资金及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四)县领导联系推进的重大项目;
(五)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重大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承担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和资金争取任务的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管委)、重点企业等。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本办法考核内容包括重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开竣工情况、项目谋划情况等。具体包括:
(一)重点项目计划安排及投资完成情况;
(二)重点项目投资结构;
(三)计划开工及投资完成情况;
(四)计划竣工及投资完成情况;
(五)竣工项目达产情况;
(六)储备项目转化情况;
(七)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统筹资金及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谋划、争取和实施情况;
(八)县领导联系项目推进情况;
(九)重点项目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十)重点项目调度及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第五条 按照省“调转促”工作部署及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制度要求,将优化投资结构,保证项目开工率、竣工率、达产率、转化率作为今后考核的重点内容。考核采用百分制(具体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3)。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由县项目工作领导组适时对考评细则和测算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章 奖惩措施
第六条 每年初,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委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上年度各关乡镇政府(管委)及县直相关部门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
第七条 依据考核结果,对排名前5位的县直和前3位的乡镇,县政府将其作为重点项目先进单位,并进行表彰奖励。
第八条 健全约谈督导机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对综合考核连续2个月排名后3位的单位,由县政府有关负责人约谈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 项目建设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表彰:
(一)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
(二)存在重大违法、违纪或违反规则等行为的;
(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稽察、审计或检查发现其他重大问题的。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施行,由县发改委负责解释。
附件3
霍邱县亿元重点项目“四督四保”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 |
序号 |
考核指标 |
指标权重 |
分类 权重 |
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 |
1 |
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 |
4 |
20 |
2 |
当年度完成投资总量 |
8 |
||
3 |
当年度完成投资占年度计划比重 |
4 |
||
4 |
新增谋划项目个数及总投资 |
4 |
||
重点项目 四督四保落实情况 |
5 |
开工项目个数及开工率 |
12 |
40 |
6 |
竣工项目个数及竣工率 |
8 |
||
7 |
竣工项目达产个数及达产率 |
8 |
||
8 |
储备项目个数及转化率 |
12 |
||
项目资金争取和实施情况 |
9 |
资金争取项目开工率 |
8 |
20 |
10 |
资金争取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 |
6 |
||
11 |
资金争取项目资金拨付率 |
6 |
||
重点项目 管理情况 |
12 |
县领导联系项目推进落实情况 |
6 |
20 |
13 |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推进落实情况 |
6 |
||
14 |
重点项目月度信息报送情况 |
2 |
||
15 |
推进项目工作措施及项目台账情况 |
6 |
附件4
霍邱县2018年市亿元以上续建项目季度推进计划台账单位:亿元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单 位
|
项目 联系 人及 联系 方式 |
建设 规模 及内 容 |
总 投 资 |
截止2017 年累 计完 成投 资 |
目前 进展 情况 |
年度 目标 任务 |
推进计划 |
||||||||
工作 目标 |
计划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
完成 投资 |
工程 形象 进度 |
完成 投资 |
工程 形象 进度 |
完成 投资 |
工程 形象 进度 |
完成 投资 |
工程 形象 进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5
霍邱县2018年亿元计划开工项目汇总表
|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单 位 |
建 设 规 模 及 内 容 |
总 投 资 (万 元) |
2018 年 计 划 投 资 |
完成审批手续 |
开 工 时 间 |
责 任 单 位 及 责 任 人 |
项 目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方 式 |
|||
规 划 |
用 地 |
环 保 |
审 批/ 核 准/ 备 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6
霍邱县2018年市亿元以上计划竣工项目逐月推进计划台账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单 位 |
建 设 规 模 及 内 容 |
总 投 资 |
截 止 2017 年 底 累 计 完 成 投 资 |
2018 年 划 投 资 |
目 前 完 成 情 况 |
1月 份 工 程 形 象 进 度 |
2 月 份 工 程 形 象 进 度 |
3 月 份 工 程 形 象 进 度
|
4 月 份 工 程 形 象 进 度 |
5 月 份 工 程 形 象 进 度 |
6 月 份 工 程 形 象 进 度
|
7 月 份 工 程 形 象 进 度
|
8 月 份 工 程 形 象 进 度
|
9 月 份 工 程 形 象 进 度 |
10 月 份 工 程 形 象 进 度 |
11 月 份 工 程 形 象 进 度
|
12 月 份 工 程 形 象 进 度 |
竣 工 时 间 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7
霍邱县2018年亿元谋划储备项目汇总表
|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规模 及内 容 |
总投 资(万 元) |
概念 时间 |
计划 完成 前期 时间 |
计划 完成 可研 时间 |
计划 开工 时间 |
责任 单位 及责 任人
|
项目 联系 人及 联系 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