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2〕27号)精神,综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有关网上统计数据而成。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以霍邱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载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县各级各部门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以做好八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为抓手,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为重点,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逐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政府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做好对乡镇和县直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评,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霍政办〔2013〕27号),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为方便公众对政府重点工作的了解和监督,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对全年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下发了《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霍政办〔2013〕26号),突出干部管理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审计、征地拆迁、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三)规范信息公开和发布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要点和发布格式开展专题培训,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加大保密审查业务培训,确保保密审查落实在信息公开每一环节。同时对各单位的信息在发布前,进行二次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全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709条。其中,县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6959条,占65%;乡、镇政府公开信息3750条,占35%。主动公开财政、住房、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600余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1.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县本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县本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公开的范围和级次、公开的内容和格式、公开的时间和渠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首批18家一级预算单位和非涉密单位已于10月底前全部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部门门户网公开了本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本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等“三公”经费情况。
2. 保障性住房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了住房保障政策、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进度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各类保障性住房信息。
3. 食品安全信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公开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公示,对符合《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规定内容的企业进行公示,公开重点整治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环境保护信息。县环保局在项目环评的受理和审批中,坚持实行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三公开”。
5. 审计公告信息。县审计局及时公开工程招投标等项目审计公告,及时回应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6. 征地拆迁信息。主动公开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时公开征地批准信息和补偿安置方案,办理登记手续。
7. 招投标信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面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等及时上网公开,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建立建设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对进入诚信企业名录的企业,在网上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
8. 价格和收费信息。县物价部门梳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信息,主动、全面公开交通、教育、房地产、物业、医药等行业收费标准信息。认真落实价格听证会制度,依法公开听证方案和成本监审结论,认真听取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社会公众,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价格政策及政府制定价格的法律依据和结果,收费政策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行业分类,通过网站、单位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9. 公益慈善信息。发布当年我县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捐赠进度公告,主动公开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及使用捐赠款物情况说明以及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要求,通过受理点、网络、邮件、传真、信件等多种形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8件,办结18件,办结率100%。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住建、教育、医疗、民政等方面。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3年我县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仍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少数单位认识不足,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意识不强,公布不及时。二是公开的形式单一,适合服务对象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少,不够便捷。三是宣传的力度不够大。
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学习,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二)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提供和维护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加大资金投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日常重点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