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7日

发布地点县政府全体会议室

主办单位县政府办

主  持  人县政府办工作人员 张红伟

摘要本次发布会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6〕9号),聚焦群众大额看病负担痛点,从老百姓就医感受角度解读2026年7月1日起实施的大病保险新政。重点介绍全省统一起付线、高额费用阶梯提报、慢病阶段性纳入报销、困难群体三重倾斜减负等惠民调整,突出政策接地气、可感知、可落地。县医保局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为民造福导向,推动政策从“纸上条文”落到群众“就医账单”上,切实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负担。

发布会实录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县医疗保障局召开2026年医保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通俗解读[皖医保发〔2026〕9号]大病保险新政。本次政策调整核心导向就是给重病家庭减负、给慢病群众扩容、给困难群体兜底,所有条款均聚焦群众实际就医痛点,确保政策可感知、可享受、可落地,现将主要内容发布如下:

一、夯实保障基础,让惠民政策有钱可持续

很多群众关心大病保险能不能长期稳定报销。本次文件明确,全省统一按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总额6%左右计提大病保险资金,过去比例偏高的地区不作下调,逐步平稳并轨。通过稳定可持续的资金统筹,从源头保障大家生大病、得重病时,待遇能够兑现、报销能够到位,不让惠民政策“悬空运行”。

二、统一待遇标准,群众看病报销更清晰、更划算

本次新政最大变化就是全省统一标准、群众一目了然,彻底解决过去地区标准不一、群众看不懂、算不清的问题。

一是统一大病报销门槛。从2026年7月1日起,全县统一执行大病保险起付线1.7万元。简单来说,群众在医保目录范围内,年度个人合规自付费用累计达到1.7万元后,自动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门槛全省统一、公开透明。

二是费用越高报销越多,重点保障重病家庭。新政实行阶梯式报销,自付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起付线以上最低报销比例不低于60%,高额费用段比例进一步提高。对患上肿瘤、重症慢性病、长期住院的患者,能够有效拉低总体自付金额,真正解决“一场大病拖垮一个家庭”的现实难题。

三、拓宽保障范围,让慢病、长期患病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新政直面长期慢病患者年度累计费用高、压力大的问题,精准扩容保障范围。

一是慢病费用可阶段性纳入大病报销。对基金运行稳健的地区,门诊慢特病个人自付费用、超出慢性病年度限额的合规费用,可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这意味着常年吃药、反复复诊的慢病群众,年度累计负担能够进一步下降,不再只依靠普通门诊和慢性病限额兜底。

二是平稳规范特殊用药报销,不搞“一刀切”断崖停报。针对部分目录内超适应症、超说明书用药,设置2026—2029年四年过渡期逐年递减报销,2030年起规范退出。既统一全省规则,又避免患者短期内用药负担骤增,兼顾政策规范和群众就医刚需。

同时明确,基本医保起付线以下、乙类先行自付、异地就医降比例差额等不纳入大病报销,规则清晰易懂,方便群众提前预判就医支出。

四、重点倾斜帮扶,困难群众享受三重“减负礼包”

本次新政惠民力度最突出的就是对困难群体精准加码,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的低保和特困人员,全部享受三项专属倾斜政策,门槛更低、比例更高、上不封顶。

一是起付线减半。普通群众1.7万元起付,困难群众仅需0.85万元即可启动大病报销,更容易达到报销条件。

二是报销比例上浮。在普通群众阶梯报销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比例,同等费用下自付更少。

三是取消年度报销封顶线。重病大额费用无上限兜底,杜绝困难群众因费用过高被限制报销。

除恶性肿瘤、精神障碍、肾透析、白血病、脑瘫康复等确需频繁住院或门诊诊疗的情况外,对1年内住院3次、5 次以上的困难群众,分别由县级医保、市级医保、省级医保部门会同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重点关注。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协助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规范享受各项帮扶待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县医保局将始终坚持民生导向统筹长远发展。立足正确政绩观,既把当下减负实事办好,又保障基金长期稳健运行,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大额就医急难愁盼,用可感知、可量化、可检验的医保民生实绩,增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