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维修资金使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4日

发布嘉宾

发布地点县政府全体会议室

主办单位县政府办

主  持  人县政府办工作人员 张红伟

摘要随着住宅小区共用部位自然损坏和共用设施设备自身老化不断加剧,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维修的地方越来越多。为维护法制统一,破解难题,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流程及申报所需材料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发布会实录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随着住宅小区共用部位自然损坏和共用设施设备自身老化不断加剧,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维修的地方越来越多。为维护法制统一,破解难题,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流程及申报所需材料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归属及使用的原则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所有权人决策、程序规范、方便快捷、公开透明、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二、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的情形及申请主体

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资金使用申请,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由相关业主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一)电梯故障;

(二)消防设施损坏,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的;

(三)屋面、外墙渗漏,严重影响房屋使用;

(四)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但专业经营单位负责二次供水水泵设备维修、养护的除外;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

(六)楼顶、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

(七)其他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三、非紧急情况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流程

申请使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代行管理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业主委员会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应当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三)业主委员会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供经表决的使用方案;

(四)市、县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使用方案之日起2日内进行核实;符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定的,应当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划转手续。

实施物业管理但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相关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四、紧急情况下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及申报所需材料

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维修、更新和改造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具体流程及申报所需材料可参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内容申报,表决程序按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书面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应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总额及业主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方便快捷地处理应急维修事项,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对维修项目的方案制定、预算编制、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决算造价审核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前述事项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