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征集】关于公开征求《霍邱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霍邱县发改委征集时间:[ 2024-12-05 00:00 ] 至 [ 2025-01-04 00:00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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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要求,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稳定供应,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皖价电〔201527号)、《安徽省发改委关于推进2024年供气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24140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对霍邱县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县发改委组织起草了《霍邱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霍邱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集时间:2024125日至2025年14日。

二、征集方式:

1.登录霍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留言。

2.联系电话:张越  电话:0564-6081221

3.电子信件。邮箱:2313084909@ qq.com

4.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和建议发送到邮箱(2313084909@qq.com)或书面寄、送霍邱县发改委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14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霍邱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5

 

《霍邱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方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国家对居民生活用气实行低价政策,尤其是近几年受国际局势的影响,很多地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均处于倒挂的局面,一方面,由于居民气价明显低于非居民用气价格,用气量较少居民用户,负担的成本更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另一方面,天然气是不可再生资源,较低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不利于节约用气,容易造成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特别是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压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季节性、区域性供气矛盾凸显。

为缓和供需矛盾,促进资源节约,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开通管道天然气的城市均应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2024年省发改委再次提出要求,未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地区今年要全部建立,并且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资源产品价格改革,促进天然气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有必要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二、起草过程

一是按程序汇报领导。县发改委县住建局按照要求将企业诉求转呈县领导,经县政府领导批示后组织开始起草方案

二是认真梳理政策文件。深入学习研究国家、安徽省关于居民阶梯气价的重要政策文件和相关要求,力求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梳理了合肥市区、六安市区、金寨县舒城县霍山县等多个县市出台的居民阶梯气价相关政策文件,广泛学习借鉴各兄弟县市经验做法,力争出台的政策更加完善。

三是深入开展调研。组织召开燃气企业座谈会,充分了解我县燃气消费现状和居民燃气用气水平。

四是按照要求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县发改委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于2024117日和129日在县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霍邱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的公告》(第一号)和《关于召开霍邱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号),于20241224上午组织召开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经营者代表、利益相关方代表和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听证会共采纳建议2条,未采纳1条,在发布的听证报告中做出了说明。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六条对有关情况做出了规定。

第一条分档气量和气价,主要对我县居民阶梯的分档和各档对应的价格进行了规定。

第二条计价周期,主要是对居民阶梯气价的计价周期进行了规定。

第三条计算单位,主要是对每户的标准人数予以规定,并规定了超过户籍标准人数后分档气量的调整幅度。

第四条特殊用户,主要规定了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特殊非居民用户的气价标准。

第五条低保困难户,主要体现对困难群体的照顾,规定了这部分群体享有的优惠政策。

第六条联动机制,主要对我县执行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做出了规定。

 

 

霍邱县居民生活阶梯价格制度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要求,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稳定供应,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皖价电〔20152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霍邱县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现将我委拟定的阶梯气价方案提交听证会讨论,具体内容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气实施阶梯价格的必要性

近年来,由于受国际油气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影响,国内气源价格长时间在高位运行,供气企业运营成本大幅增加。为落实保供稳价政策,切实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不因天然气价格上涨而受到较大影响,我县居民生活用气实行相对低价政策,导致长期处于价格倒挂局面。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明显低于非居民用气价格,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步伐加快,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相对较低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不利于有效节约用气,容易造成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特别是冬季用气高峰期供气企业调峰保供的压力较大,季节性供气矛盾逐渐显现。

为缓和供需矛盾,促进资源节约,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开通管道天然气的城市均应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2024年省发改委再次提出要求,未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地区今年要全部建立,并且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因此,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资源产品价格改革,促进天然气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我县有必要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二、目前霍邱县管道天然气销售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管道天然气供气企业为霍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主要靠撬车运输,经营全县区域。据统计,2023年我县共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57321户,非居民用户771户。2023年销售天然气2186.18万方,其中居民生活用天然气1062.66万方,占比48.60%,非居民用气1123.51万方,占比51.38%

我县管道天然气用气价格分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和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两类,其中居民气价每立方米3.2元,正在执行的冬季非居民气价为每立方米5.68元。

三、居民生活用气实施阶梯价格的相关政策规定

2014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明确规定: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快工作步伐,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2015年,《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皖价电〔201527号)强调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保障基本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部分,要适当提高价格,以反映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二是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减少交叉补贴。同时,公平用气负担,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三是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国家和省制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政策的框架和指导性意见,各地结合当地的地域特征、经济发展、用气总量状况和居民生活用气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指导意见中对居民生活用气实施阶梯价格规定了各项具体政策:

(一)分档气量

根据国家和省指导意见,居民家庭用户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

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当地80%居民家庭实际用气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原则上月均不低于30立方米,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不受影响。

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当地95%居民家庭实际用气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原则上月均不低于50立方米,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

第三档用气量,为超过第二档用气量部分。

单个家庭户籍人口多于4口的,每增加1口人,第一档用气量适当增加。

(二)分档气价制定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

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价格水平不超过第一档气价的1.2倍。

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确定,价格水平不超过第一档气价的1.5倍。

(三)实施范围

通过天然气管网向居民家庭供气的居民生活用气均应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与第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

居民独立采暖用户统一纳入当地居民阶梯价格制度。

四、我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方案

(一)分档气量及价格

分档气量:第一档气量,年用气量0-480立方米(含480立方米),即月均用气量40立方米及以下,第一档气量能够覆盖97.45%居民家庭月均用气量;第二档气量,年用气量480-1080立方米(含1080立方米)部分,即月均用气量40立方米至9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气量能够覆盖99.94%居民家庭月均用气量;第三档气量,年用气量1080立方米以上部分,即月均用气量90立方米以上气量。

分档气价: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一、二、三档气价比例为1:1.1:1.4。其中:第一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即每立方米3.20元;第二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1倍,即每立方米3.52元;第三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4倍,即每立方米4.48元。

计费公式:居民用气费用=第一阶梯价格×第一档用气量+第二阶梯价格×第二档用气量+第三阶梯价格×第三档用气量。

(二)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不同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物联网表用户,按实际使用量执行阶梯气价;IC卡表用户,按购气量执行阶梯气价;普表用户,按抄表气量执行阶梯气价。

(三)计算单位。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对户籍人口多于4口的,每增加1人,各级用气量相应调增6立方米,即年用气量各档相应调增72立方米。

(四)特殊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05倍执行,每立方米3.36元。

(五)低保困难户。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体每月设置5立方米免费用气基数,具体由燃气企业按规定程序操作。

(六)联动机制。霍邱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参照《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住建局六安市城管局关于建立健全六安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24172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周边市、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方案

从对我省范围内已经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市县了解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案

(一)六安市:第一档:年用气量0-360立方米(含360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2.8元;第二档:年用气量360-1080立方米(含1080立方米)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3.36;第三档:年用气量1080立方米以上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3.92元;分档价格比为11.21.4

(二)合肥市:第一档:年用气量0-360立方米(含360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3.02元;第二档:年用气量360-1680立方米(含1680立方米)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3.35;第三档:年用气量1680立方米以上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4.53元;分档价格比为11.11.5

(三)桐城市:第一档:年用气量0-360立方米(含360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3.05元;第二档:年用气量360-600立方米(含600立方米)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3.35;第三档: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4.27元;分档价格比为11.0981.4

(四)舒城县:第一档:年用气量0-360立方米360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2.8元;第二档:年用气量360-1080立方米1080立方米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3.08元;第三档:年用气量1080立方米以上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3.92元;分档价格比为1:1.1:1.4

(五)霍山县:第一档:年用气量0-420立方米420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2.9元;第二档:年用气量420-1080立方米1080立方米)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3.19元;第三档:年用气量1080立方米以上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4.06元;分档价格比为1:1.1:1.4

(六)金寨县:第一档:年用气量0-360立方米360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3.3元;第二档:年用气量360-1080立方米1080立方米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3.63元;第三档:年用气量1080立方米以上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4.62元;分档价格比为1:1.1:1.4

、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后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2023年霍邱县居民生活实际用气量来看,全年实际用气居民用户共57321户,合计用气量1062.66万方,居民生活用气每户每月平均约15.45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一档定为40立方米/月,至少覆盖97.45%居民家庭实际用气户的月均用气量,意味着97.45%的居民家庭不会因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受到影响,不会增加生活支出。其余2.55%家庭在第一档用气范围内的气量部分,支出不会增加,超出第一档的气量部分,支出才会有所增加,由于一、二档气价差距不大,对这些家庭的影响有限。少数利用天然气采暖的家庭,支出会相对多一些,这也符合公平负担的原则,同时促进能源节约。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后,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体每月设置5立方米免费用气基数,确保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不因阶梯气价而下降。

对非居民用户来说此次阶梯气价不涉及,因此无影响。

、居民生活用气实施阶梯价格后相关配套措施

此次居民生活用气实施居民阶梯价格是贯彻国家及省、深化供气价格改革,引导居民科学用气、节约用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具体措施,为保证此项措施的顺利实施,将采取以下配套措施予以保障:

1.合理计量周期。考虑到我县居民生活用气季节性差异,居民生活用气量以一个年度(自每年11日起至1231日止)为计量周期,周期内可月度滚存使用,当年度累计用气量达到分档气量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价格,但不同计量周期之间不累计、不转结。

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实行阶梯气价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模糊认识和抵触情绪,争取社会各方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3.严格执行政策。认真落实城市低保对象等社会贫困人群天然销售价格减免政策,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加强对天然气价格的监督检查,严禁随意停气、限量,严禁擅自涨价,变相涨价,对不执行价格政策的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给予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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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情况

采纳或不予采纳理由

电话来访

建议结合周报区县情况,下调居民气价

不采纳

我县暂未通长输管道,无固定气源,采购气源价格常年居高不下,购销倒挂严重,暂时不具备下调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条件,故未采纳。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5年1月10日 10时8分

    为贯彻落实国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要求,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稳定供应,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皖价电〔201527号),我委起草了《霍邱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125日至2025年14日,通过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信函等方式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本次共征集公众反馈公众反馈意见1条。采纳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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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或不予采纳理由

电话来访

建议结合周报区县情况,下调居民气价

不采纳

我县暂未通长输管道,无固定气源,采购气源价格常年居高不下,购销倒挂严重,暂时不具备下调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条件,故未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