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3月25日
发布嘉宾
发布地点县政府第七会议室
主办单位县政府办
主 持 人县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 汪力力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日益严峻,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有效应对这一挑战,霍邱县制定了《霍邱县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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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日益严峻,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有效应对这一挑战,霍邱县制定了《霍邱县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责任清单》。今天,我就来详细解读一下这份清单。
一、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一)坚持依法从严惩处
政法机关充分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的复杂性和危害性,建立了定期会商制度,统一执法思想,形成打击合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县公安局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参与,及时研究打击治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出台相关工作指引,印发指导性案例,通过个案督办、类案指导等形式,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提升打击效能。
(二)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幕后组织者、出资人、策划者,以及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提供转账洗钱、技术平台、设备维护、引流推广、人员招募、偷越国(边)境等服务的组织和人员。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网络工具、网络账号、快递运单信息、公民个人信息、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等关联违法犯罪。
(三)健全涉诈资金查处机制
依法彻查、追缴涉诈资金,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协同公安机关持续优化规范涉诈资金止付、查询、冻结机制,提升资金拦截时效。完善涉诈冻结资金依法及时返还制度,规范涉诈冻结资金返还的决定主体、返还方式、返还时限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报送的涉诈异常开户交易信息快速排查,协助其做好异常开户劝阻和交易拦截。
(四)进一步强化制度支撑
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专门法律,健全查处涉诈资金的相关制度,完善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的证据与证明规则,健全失信惩戒、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机制,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提供制度支撑。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手段,强化刑事法律适用,为实现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二、构建严密防范体系
(一)强化技术反制
建立涉诈网站网页、互联网协议地址(IP)、APP及诈骗电话、诈骗短消息动态封堵和处置机制,基础运营商以及有关厂商、互联网企业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处置、数据互查机制。提升境外涉诈网址及跨境诈骗电话封堵等技术反制能力,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调制解调器集群设备(猫池)、虚拟拨号集群设备(GOIP)等群呼涉诈技术研究和反制。
(二)强化预警劝阻
不断提升预警信息监测发现能力,建立完善预警劝阻专门系统,有效精准预警,及时发现潜在受害群众。建立预警劝阻工作机制,发挥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基层力量的积极作用,根据紧急程度采取上门见面、打电话、发短消息等劝阻措施,必要时可以按规定对受害人银行卡、电话卡等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健全反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预警劝阻平台,建立与有关厂商的联动劝阻机制。健全反电信网络诈骗专用号码客服电话(96110)、预警短消息发送号码(12381)等预警劝阻平台,汇聚预警数据,发布预警信息。
(三)强化宣传教育
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教育体系,深入基层,贴近实际,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形成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金融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对本行业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深入开展反诈宣传。加强对易受骗群体、案件高发行业和重点地区的精准宣传,增强群众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密切关注相关舆情,积极稳妥处置,严防引发负面炒作。
三、加强行业监管源头治理
(一)落实安全评估制度
落实行业安全评估和准入制度,加强对有关从业主体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评估和准入条件的,禁止从业。落实新技术、新应用、新业务、新设备的准入标准,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未经许可、报备的设备、号码,不予入网。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定期对现有技术、应用、业务、设备进行安全评估,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整改。
(二)加强金融行业监管
加强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的治理,指导督促辖区内金融机构落实风险管理规定及按需限量开户原则要求,建立行业风险监测机制,及时发现、管控新型洗钱通道。建立健全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支付工具及支付服务管理机制,健全违法责任告知制度,严格落实实名开立制度。持续排查清理存量账户、频繁开销等风险账户和业务。提升风险识别拦截能力,根据风险等级,利用生物识别等技术进行实人认证,强化对相关数据的采集与分析,及时采取限制非柜面业务、只收不付、不收不付等管控措施。
(三)加强电信行业监管
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建立实施电话用户在网积分管理制度和黑名单制度,明确开卡条件,严控开卡数量、功能,完善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卡、验卡、封停与救急办法。健全对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单位和个人及非法开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惩处惩戒制度。建立健全移动电话卡、物联网卡、宽带等电信业务,以及具备群呼群发隐匿功能的设备和产品的管理制度机制。对频繁应用于涉诈领域的高风险业务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处置渠道。及时发现存量“睡眠卡”、“静默卡”、高风险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信息,及时采取封停或限制流量等处置措施,利用生物识别等技术进行实人认证,依据核验结果予以处置。
(四)加强互联网行业监管
监督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落实网络用户实名制,建立网络账号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健全服务器、域名、IP、APP等的管理措施,对未落实备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或涉嫌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采取警示、封停、暂停更新或下架等处置措施,及时保存记录并依法处置。加强网络巡查,落实网络安全监测、信息内容监督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网络生态治理,整治查处涉诈网络黑灰产业。严格落实网络账号实名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冻结、清理身份可疑的网络账号;及时发现、清除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提供服务的漏洞,完善风险提示制度。及时发现异常网络账号信息,依法开展核验,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本企业平台或应用领域可能出现的黑灰产业信息、交易、工具、程序等进行检测、拦截和处置。工作中发现可疑通信、网络特征、新型网络黑灰产业等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并提出治理对策建议。
(五)规范用户数据核验
落实跨部门跨行业用户核验办法,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和交互核验程序,建立涉诈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限制或暂停用户相关服务,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提供数据溯源支撑。落实电话卡、银行卡实名信息交叉核验工作机制和企业、个人相关信息共享查询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依法做好企业登记注册中自然人的身份核验,降低源头风险。严格执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建立防范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工作机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建立用户投诉、申诉等救济渠道。对以牟利为目的恶意举报、投诉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用户三级责任制。完善行业内部监督管理及责任倒查制度。依法查处行业主管部门、内部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企业及相关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企业及个人过错追究制度,因相关企业未履行风险控制责任或者企业内部人员过错致使群众受骗的,依法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依据金融、电信、互联网用户权利和义务,依法追究违法违规用户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业、企业,依法责令其整改问题、堵塞漏洞。
(七)建立健全信用惩戒制度
落实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人员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相关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落实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人员失信惩戒办法,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惩戒,落实限制或暂停相关服务以及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对不宜继续采取惩戒措施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解除惩戒。
四、强化属地管控综合治理
(一)加强犯罪源头地综合整治
加强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窝点集中地区的综合整治,建立线索推送、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铲除犯罪窝点。全面整治涉诈黑灰产业泛滥地区的金融、电信、互联网、物流寄递等行业突出问题,打击本地涉诈黑灰产业。犯罪输出严重的地区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拓宽就业渠道,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劳动致富。
(二)强化涉诈重点人员管控
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建立涉诈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落实户籍地和流入地双管双控责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摸清本地涉诈重点人员底数,逐人建立完善档案信息,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控在本地。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涉诈重点人员申办出入境证件及出境审查,对涉嫌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涉诈前科人员、疑似涉诈人员等及时采取出入境管控措施。对边境重点地区、口岸等重点部位,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举措,加强对涉诈重点人员的拦截劝阻工作,严防外溢。对境外作案人员,户籍地加大教育劝退力度,责令其限期回国投案自首。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力量资源,建立职责清晰、协同联动、衔接紧密、运转高效的打击治理体系。联席会议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导督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行业主管部门全面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优化考核评价体系,改变唯开户数、发卡量、接入用户数等考核指标。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强化落实属地责任,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对存在履职不到位、重点人员管控失序、宣传防范不力等情形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加强综合保障
强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经费保障,推进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门平台建设,加强协同联动,为侦查打击、技术反制、预警劝阻、重点整治、宣传防范等提供支撑。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业队伍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行业企业加强反诈专业力量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特殊人才引进制度,建立全县反诈专家人才库;定期组织召开培训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霍邱县将全面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感谢大家对我们反诈工作的支持与关注,也希望大家积极宣传,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