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824402421256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咨询关于特岗教师社保缴纳断档如何办理事宜 |
来信时间: | 2024-10-17 18:40 |
来信内容: |
本人2010年9月—2013年7月,在霍邱县冯瓴中心学校是一名特岗教师,2013年9月份转为在编教师。2015年9月通过考试到外县工作。 现在的单位查到我在霍邱工作时的社保是从2012年1月份开始缴纳的,2010年9月—2011年12月之间没有交。请问如何处理?谢谢!
|
回复单位: | 霍邱县教育局 |
---|---|
回复时间: | 2024-10-21 10:38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目前,我县2009-2012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已经结束。经与您电话联系,详细告知了您的补缴如何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霍邱县教育局,电话:0564-608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