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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来源:县长信箱
信件编号: 1724141993177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咨询关于乡镇学校工作人员申请公租房相关事宜
来信时间: 2024-02-16 17:14
来信内容:
我的家人2023年通过全省事业单位编制招聘考试,在霍邱县乡镇学校上班,目前自己租的房子住。听说有的县在乡镇工作的有公租房,没有公租房的有住房补贴。想咨询霍邱县对工作人员住房是否有补贴?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霍邱县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4-02-18 11:0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霍邱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规定,申请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准入条件如下:1.申请人户口在县城区范围内,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7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居民。2.县直机关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及引进的人才,办理录用手续不满5年。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4.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如你家人在霍邱县乡镇学校上班,便不符合以上条件,不能申请办理。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霍邱县住建局,电话:0564-60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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