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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来源:县长信箱
信件编号: 0824565932975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咨询关于购买商品房契税事宜
来信时间: 2024-01-06 08:56
来信内容:
我是首套房,开发商给我的交房通知书上显示首套房契税是百分之一点五,第三套房才是百分之三。去政务中心缴契税时,申报显示契税是百分之三,但是居民购房减免了百分之一点五的金额。请问首套房的税率到底是多少?还有我听说有人来申报契税退税,什么情况下才有这种优惠。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霍邱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4-01-11 17:2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核实,您购买的房屋面积为125平方米,且为第一套,适用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政务中心前台窗口契税税额计算准确,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564-602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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