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霍邱县中等职业学校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霍邱县教育局征集时间:[ 2023-02-02 08:00 ] 至 [ 2023-03-04 08:00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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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促进中等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县教育局起草了《霍邱县中等职业学校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3年2月2日-2023年3月4日。

二、征集方式

1.登录霍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huoqiu.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2.书面信件。邮寄地址: 霍邱县教育培训中心7楼702室; 邮编:237400;来信请注明“霍邱县中等职业学校考核办法”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3.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911996953@qq.com。

4.联系电话: 0564-6080360,真诚欢迎您提出宝贵建议。

霍邱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日


《霍邱县中等职业学校考核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霍邱县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考核评估工作,促进我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安徽建设的意见》、安徽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办法(试行)》等精神,县政府决定出台《霍邱县中等职业学校考核办法(试行)》。教育局成立制定中等职业学校考核办法专项工作小组,职教办具体牵头,构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各职业学校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多次研讨会商完成制定工作,制定成稿后,提交教育工委审定,报县政府审议并印发实施。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1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并参照省颁B类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条件,形成初稿。2023年1月13日,专题工作组召开中职学校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座谈会,专题研讨考核办法,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不断充实修改完善。2023年1月16日《霍邱县中等职业学校考核办法(试行)》提交教育工委讨论通过。2023年2月2日开始通过意见征集库面向社会征集意见,预计3月份正式印发。

三、起草的工作目标

压实主体责任,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分类达标和提质培优。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努力,我县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与社会适应度更加契合,更能满足人民群众职前、职后技能培训和素质提高需求。皖西经济技术学校要达到省A类普通中专学校办学水平,霍邱工业学校和霍邱师范学校要达到省B类普通中专学校办学水平。

四、起草的主要内容

1.办学方向。从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两个指标对中等职业学校提出评分细则。

2.办学条件。从校园、师资、实训场地、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等五个指标对中等职业学校在硬件方面提出评分细则。

3.人才培养。从立德树人、教育教学、校企合作、实习实训、赛证融合、课程建设等六个指标对中等职业学校在软件方面提出评分细则。

4.内部治理。从领导班子、管理机制、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五个指标对中等职业学校在体制机制方面提出评分细则。

5.质量效益。从办学规模、培养质量、社会效益等三个指标对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规模、教育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等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方面提出评分细则。

6.特色创新。从五育并举、思政课建设、校企合作、赛证融合、教材建设、三教改革等方面取得成果或典型案例提出评分细则。

五、创新举措

1.是我县首次出台较为详细全面的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考核的办法,并将课程思政、校企合作等纳入考核重要内容,契合县域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符合当前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求。

2.考核细则重在从办学方向、办学条件、人才培养、内部治理、质量效益及特色创新等6个维度全面考查学校各项工作,有具体的指标内涵、主要观测点及分值,有具体的备查材料要求,层次清晰,要求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3.考核指标通过分值进行量化、细化,考核结果通过赋分形式呈现,直观明朗,易于横向比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把中等职业学校考核工作纳入县委教育工委议事日程,纳入3所学校阶段工作目标,加强考核工作推进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职教办牵头负责,确保考核工作有计划、分步骤进行。

2.加强执行力度。每年12月份,县教育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深度访谈、专业剖析等形式,对标对表,对县内三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逐项考核,逐项赋分。

3.加强成果运用。考核结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学校教育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中央专项资金、省督导奖补资金和县职业教育资金分配的参考因素。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以制定出台《霍邱县中等职业学校考核办法(试行)》为契机,根据国家政策适时调整考核办法,提高考核办法的针对性,发挥考核办法在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方面的功能效益。一是推动办学条件提档升级。在皖西经济技术学校职教园区一期投入使用基础上,抓好新校区实训室、信息化、校园文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扎实开展A类普通中专学校创建和迎评工作。推动霍邱工业学校、霍邱师范学校提升项目,列装实训室智能化设备,加强各类实训基地升级改造和设备采购,达到B类学校办学标准。保障职业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加大各校兼职教师聘任工作力度。二是推动内涵发展提速增量。积极应对省厅开展的高职专业学院、高职中专分校设置试点工作,加强与相关高校沟通和协调,做好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设置申报工作。依托县域教育人口优势,加大职教宣传力度,加强督查考核,力争中职学校招满招足。三是推动产教融合提质增效。完善县域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技、经信、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的产教融合推进机制,认定一批县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产教融合工作上台阶。四是推动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提优扩面。落实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法定职责,整合培训资源,重点对在校学生、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开展育训结合的职业培训,为乡村振兴事业提供持续动力。

霍邱县中等职业学校考核办法(意见征集稿)

第一条 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促进中等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等九部门《职业教育质量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和我省实施的中等职业学校达标示范建设工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范围为县内三所中等职业学校,即皖西经济技术学校、安徽省霍邱师范学校和霍邱工业学校。

第三条 考核工作依据《霍邱县中等职业学校考核细则(试行)》,主要考核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条件、人才培养、内部治理、质量效益以及特色创新等方向,包括6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

第四条 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份,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深度访谈、专业剖析等开展实地考核,最终得出学校考核分值,形成考核结果。

第五条 考核结果作为中央专项资金、省督导奖补资金和县职业教育资金分配的参考因素,作为学校评先评优和校长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霍邱县中等职业学校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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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教育局7楼职成股。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是否采纳原因

群众1

建议出台普通高中考核办。

不予采纳

不属于本次征集意见范围。

群众2

重在落实。

采纳

我局将严格执行考核办法。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3年3月7日 16时49分

根据工作安排,教育局起草了《霍邱县中等职业学校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2月2日—2023年3月4日期间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截2023年3月4日,收到反馈意见2条,采纳1条,未采纳1条。具体如下: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是否采纳原因

群众1

建议出台普通高中考核办。

不予采纳

不属于本次征集意见范围。

群众2

重在落实。

采纳

我局将严格执行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