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征集单位:霍邱县医保局征集时间:[ 2023-06-14 08:00 ] 至 [ 2023-07-14 08:00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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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作用,县医保局起草了《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一、征集时间

2023年6月14日-2023年7月14日。

二、征集方式

1.登录霍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huoqiu.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2.书面信件。邮寄地址: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407办公室;邮编:237400;来信请注明“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3.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401007010@qq.com。

4.联系电话:0564-2717167,真诚欢迎您提出宝贵建议!

霍邱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


《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为认真做好霍邱县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提高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便利性、可及性,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霍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起草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依据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29 号),《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六医保秘〔2023〕35 号)等文件。

二、起草过程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是国家医保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部门这一重大决策和省、市相关部署,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广泛、购买方便的特点,切实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参保人的权益,起草了该《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原则。按照“自愿申请、应纳尽纳、动态调整、有进有出”的原则,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

二、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方式。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向签订定点协议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三、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要求。凡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的零售药店要抓好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提高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的门诊统筹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确保纳入管理后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四、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监管。坚持“宽进严管,能进能出”的原则,结合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数据分析、智能监控、投诉举报以及承诺履行等情况,强化门诊统筹管理,建立门诊统筹医药机构退出机制,规范服务行为。


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工门诊医药费用保障功能,开展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申请、应纳尽纳、动态调整、有进有出”的原则。

二、申请范围

已纳入我县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符合职工门诊统筹管理纳入基本条件的均可提出申请纳入。

三、受理时间

此次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至7月25日。

四、准入条件

1.具有完整的“进销存”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应按医保部门要求,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能够全面、准确、实时地向医保经办机构上传“进销存”数据;

2.具有完整的患者购药、结算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应包含外配处方、购药清单等;

3.至少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药师,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参加社会保险且及时足额缴费,并按规定使用国家医保药师编码(不允许药师挂证申报);

4.具备开展职工门诊统筹管理联网即时结算条件,可实现医保电子处方流转结算;

5.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提供规范的财务账目;

五、申请材料

1.六安市零售药店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申请表(见附件);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参保缴费记录,国家医保药师编码截图;

4.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参保缴费记录;

5.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进销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文本;

凡自愿提交申请的定点零售药店可将申请材料报送县医保中心407室,经办人张雯,联系方式:0564--2717167。

六、工作要求

(一)各定点零售药店遵循自愿的原则,按要求条件和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所有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按“二定”机构申请医保定点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二)坚持“宽进严管,能进能出”的原则,结合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数据分析、智能监控、投诉举报以及承诺履行等情况,强化门诊统筹管理,建立门诊统筹医药机构退出机制,规范服务行为。

(三)凡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的零售药店要抓好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提高定点零售药店相关人员的门诊统筹服务能力和水平,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和语言,提高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引导参保人员合理预期。

附件:六安市零售药店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申请表

霍邱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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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渠道
0564-2717167。
来信来访渠道
1401007010@qq.com。
其他渠道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A407。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采纳或不予采纳理由

医保中心医药服务股

建议准入条件增加“定点零售药店承诺严格执行医保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

采纳

符合省医保局相关文件要求。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3年7月15日 10时18分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作用,我局起草了《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我局于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7月14日期间通过县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截至7月14日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采纳1条。现将采纳情况汇报如下: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采纳或不予采纳理由

医保中心医药服务股

建议准入条件增加“定点零售药店承诺严格执行医保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

采纳

符合省医保局相关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