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4日

发布嘉宾

发布地点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三楼三号会议室

主  持  人霍邱县数管局公开股工作人员  张钟书

摘要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幸福生活为目标,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发布会实录

大家好!欢迎出席霍邱县民政局新闻发布会。

经县政府同意,由县政务公开办、县电子政务中心安排,很高兴今天能与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截止2022年3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际打卡发放24123人,累计发放资金404.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打卡发放20673人,发放资金371.6万元,两项补贴合计发放资金776.2万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战略布局为统领,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二、目标任务

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幸福生活为目标,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指具有霍邱县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指具有霍邱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

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三)政策衔接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生活、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四、申请审核程序  

(一)自愿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表》(见附件1、2,以下简称《审核表》),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及复印件,贫困残疾人同时提供困难证明及复印件,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二)逐级审核。

1.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初审。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申请并对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进行初审。初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初审结果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和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后报县级残联审核。

2.县残联审核。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残联进行审核,县残联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汇总表》(附件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汇总表》(附件4)报县民政局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乡(镇)政府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并告知原因。

3.县民政局审定。县民政局在收到复核申报材料后,通过低保等信息系统进行核对、审定,对审定合格的材料,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对审定不合格的材料,书面通知县残联并告知原因。

(三)补贴发放。

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对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由县民政局、县残联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县财政局将资金尽快按月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

五、保障措施 

1.明确部门职责。民政局负责对经残联审核合格的补贴对象汇总花名册进行审定,并对补贴对象低保、贫困等情况进行审核,做好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残联要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严把残疾等级关,做好相关审核工作。财政局要加强对两项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2.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运行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两项补贴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本县的、困难程度变化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及时停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重度残疾标准的,及时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