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范桥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范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霍邱县范桥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霍邱县范桥镇范桥街道;电话(传真):0564-6391001)。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范桥镇认真贯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等要求,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促使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把握重点,巩固成果。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2020年,我镇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986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222条,政策解读信息21条。各信息报送、公开均履行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未发现有延时、泄密等情况发生。
2.强化执行,结果公开。在执行和结果公开中,镇全年共公开信息12条,主动公开范桥镇全年重点工作的分解与执行情况、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促进范桥经济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增进民生福祉,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3.贯彻服务宗旨,落实管理工作。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镇共发布各类信息325条,坚持做好各项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及时发布年度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落实应急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工作,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为民服务的宗旨,打造服务型政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受理流程、明确公开范围、确定回复时限,力求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例,拓宽单位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度我镇未收到公众的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及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范桥镇新闻发言人制度》,发布重要活动信息,强化政策解读、及时解读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决策信息。二是做好相关信息报送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由镇人大主席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材料收集、整理、上传工作,并经主要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审核、发布、存档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坚持公开,丰富宣传。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各部门、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充分利用广播、报刊、墙报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各部门政策、法规及相关动态信息,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进一步增设与完善促进就业、人口与计生、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
坚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分管领导,坚持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党政办公室作为范桥镇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2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6 |
0 |
15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0 |
7 |
|
行政强制 |
6 |
0 |
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2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相关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信息上报不够及时;未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集中更新信息问题较突出。
2.缺乏专门的部门信息报送员,部分目录信息无法及时进行更新。
(二)改进措施及成效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范桥镇根据市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由各部门负责人推荐相关的经办人员为信息报送员,负责相关目录信息报送工作。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2.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及关键领域的政务公开;尤其是财政预决算、重点工程、民生工程、政策解读等群众关心度较高的领域的信息。
3.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于报送信息不及时的部门进行督促,确保各部门及时、常态更新信息。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当前我镇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公开的重点不突出,公开内容质量参差不齐;信息数量上在全县排名上还比较靠后,信息数量、质量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镇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