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拖拉机手、老兽医、老农民技术员身份和工龄补助材料审核转报申请指南

2022-06-17 16:43来源:霍邱县城关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补贴对象:享受工龄补助的农村老农民技术员
补贴范围:(一)现为安徽省户籍。

(二)2007年7月20日以前曾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从事农技推广等工作满l年以上。   

(三)达到60周岁。到2013年12月31日,已满60周岁的,从2014年1月1日起享受工龄补助;到2013年12月31日未满60周岁的,从达到60周岁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

    (四)达到领取年龄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
补贴标准:月补助200元
申请程序:个人申请。乡镇认定办公室采取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农村老农民技术员身份和工龄认定政策、工作流程,告知辖区内农村老农民技术员。符合条件人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认定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能证明其农村老农民技术员身份和工龄的原始材料。受理登记。乡镇认定办公室受理登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一人一卷,建立档案。

    第十三条  初审公示。乡镇认定办公室应集中收集本乡镇(街道)农村老农民技术员的原始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复印和立卷入档,并结合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人进行初审。对卷宗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乡镇认定办公室要及时予以初审通过;对卷宗材料不齐全的,乡镇认定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与核实。对不符合认定范围和条件的,要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乡镇认定办公室将初审核实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附件l—1)。公示分别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街道)认定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重新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将辖区内农村老农民技术员的卷宗材料、核实汇总表(附件1-2)等相关材料报县(市、区)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申请材料: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及能证明其农村老农民技术员身份和工龄的原始材料
咨询电话:0564—2717194
受理单位:霍邱县农机发展中心
办理时限: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564—2717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