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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名邦学府小区名邦物业擅自出租地面车位
留言时间:2022-03-11 20:57:0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085
受理单位: 霍邱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我是霍邱县城关镇名邦学府小区的业主,近期发现本小区物业未经所有业主同意擅自将小区公共区域的部分地面停车位以每月50元租给业主,并在车位旁边张贴纸张提示车位“请勿占用”。业主打电话联系物业,要求物业停止将小区路面车位擅自出租,但是物业态度强硬,表示要投诉就投诉吧。 作为小区物业没有权利擅自将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对外出租;更没权利收取租金。根据关于物权问题的法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未经授权无权单独出租。物业出租的地面停车位和绿化面积均为业主共有,物业擅自出租是对业主权益的侵害。 请政府物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制止霍邱县名邦学府小区名邦物业擅自将地面停车位出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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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霍邱县政府 发表于:2022-03-18 20:29:02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城管局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城北执法大队物业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已明确了地上车位停放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为减少以后物业在管理业主车辆使用车位时可能产生的纠纷,现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对私自处理车位的行为进行整改,并要求物业在这次租赁行为到期后,不得再次采用这种方式私自处理公用车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