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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司法局电话簿

日期:2024-06-12 16:36来源:霍邱县司法局 供稿:霍邱县司法局 浏览量: 字体:【  
序号 股室名称 股室负责人 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股室职责
1 中共霍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李先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城关镇卧阳北路政务中心北100米司法局大楼四楼 0564-6373607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设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室,挂在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合法性审查股,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2 霍邱县司法局办公室 刘豫军(主任)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城关镇卧阳北路政务中心北100米司法局大楼六楼 0564-6373699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局指挥中心规范运行、网络管理、政府采购、业务装备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机关文电处理、会务接待、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综合调研、信访接待等工作。
3 霍邱县司法局财务股 朱连俊(股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城关镇卧阳北路政务中心北100米司法局大楼五楼 0564-6373606 负责全局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审核、报领、工资发放和全局的各种费用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对基层各单位的财务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局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检查;管理局机关及局所属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配合局办公室做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国有资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年报和监督工作。协助局办公室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4 霍邱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王明亮(负责人)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城关镇卧阳北路 政务中心北100米司法局大楼四楼 0564-6373609 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部署的年度督查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研究起草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审查各部门草拟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办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和编辑工作,承担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乡镇政府、县政府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具体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具体办理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全县各单位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5 霍邱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治监督股) 程先敏(负责人)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城关镇卧阳北路政务中心北100米司法局大楼四楼 0564-6373609 指导全县行政裁决工作,负责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牵头、协调或承办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组的联络、组织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监督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6 霍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邢春笛(负责人)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城关镇卧阳北路政务中心北100米司法局大楼一楼 0564-6373613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和禁止令的执行,负责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登记、日常监管。承办非监禁刑人员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安置帮教工作。
7 霍邱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徐静(股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城关镇卧阳北路政务中心北100米司法局大楼四楼 0564-6373608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本系统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舆情分析、监控及处置工作。
8 霍邱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徐运高(负责人)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城关镇卧阳北路政务中心北100米司法局大楼四楼 0564-6373611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制定全县司法所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督查司法所贯彻落实,负责司法所建设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9 霍邱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王升(股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城关镇卧阳北路政务中心北100米司法局大楼四楼 0564-6373607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10 霍邱县司法局政治工作室 刘莉丽(主任)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城关镇卧阳北路政务中心北100米司法局大楼五楼 0564-6373600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称评定、立功受奖、干部考核、福利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党群工作的有关事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1 霍邱县司法局公证处 余红梅(主任)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城关镇卧阳北路政务中心北100米司法局大楼一楼 0564-6373615 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业务范围包括:民事公证法律事务  金融公证法律事务、房地产公证法律事务、公司(企业)常年公证法律顾问、公司(企业)公证法律事务、现场监督公证法律事务、经济贸易公证法律事务、知识产权公证法律事务 
12 霍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项爱农(主任)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城关镇卧阳北路政务中心北100米司法局大楼一楼 0564-6373612 指导全县法律援助业务工作,拟定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规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申请,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对法律援助案件实施监督管理。
13 霍邱县司法局城关分局 史玮苹(城关司法分局副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城关镇五岳路第一人民医院西120米处 0564----6025944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14 霍邱县司法局潘集司法所 谢光华(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潘集镇政府大院内一楼  0564-6668166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15 霍邱县司法局长集司法所  崔明虎(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长集镇长集街道186号(志愿大街消防大队对面) 0564-6511303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16 霍邱县司法局高塘司法所 苑阳(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高塘镇政府大楼1至3楼 0564-6970491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18 霍邱县司法局冯瓴司法所 安宁(副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冯瓴乡政府大门向西50米 0564-2776285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19 霍邱县白莲司法所 孔令全(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白莲乡政府大楼一楼  0564-6752300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0 霍邱县开发区司法所 李成俊(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0564-2718621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1 霍邱县司法局冯井司法所 张文祥(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冯井镇人民政府大楼一楼 0564-6341008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2 霍邱县司法局城西湖司法所 杜发成(副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城西湖乡政府院内第一排 0564-6085510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3 霍邱县司法局岔路司法所 朱薇(副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岔路镇镇政府院政务中心北侧 0 5 6 4  6 5 4 1017(因线路问题,岔路所目前无固定电话,此号为岔路镇政府固定电话,可转接)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4 霍邱县司法局王截流司法所  陈金星(副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王截流乡人民政府院内  0564-6382115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5 霍邱县司法局石店司法所 王涛(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石店镇街道府前路 0564-6912048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6 霍邱县司法局宋店司法所 戴永权(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宋店乡政府大门口  0564-6292992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7 霍邱县司法局周集司法所 陈敬伟(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周集镇政府旁 0564-6314148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8 霍邱县司法局扈胡司法所 白静(副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扈胡镇政府二楼 0564--6711929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9 霍邱县司法局河口司法所 余中奇(副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河口镇政府门口 0564—6744148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30 霍邱县司法局曹庙司法所 梁昌杰(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曹庙镇政府大门北侧 0564-6884918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31 霍邱县司法局三流司法所   潜(副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三流乡政府大院内 0564—6253003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32 霍邱县司法局新店司法所 赵前明(副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新店政府大院一楼 0564-6279536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33 霍邱县司法局众兴集司法所 宋成勇(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众兴集镇人民政府对面  0 5 6 4  6 5 8 1 7 0 2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34 霍邱县司法局孟集司法所 肖阳(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孟集镇法庭旁 0564-6612414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35 霍邱县司法局龙潭司法所 何占茂(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龙潭镇政府大院内 0564-6732609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36 霍邱县司法局临淮岗司法所 冯林芝(副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临淮岗镇政府院内一楼 0564-6280006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37 霍邱县司法局花园司法所 王志好(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花园镇政府院北100米 0564-6641605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38 霍邱县司法局范桥司法所 李培红(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范桥镇龙头村广场对面 0564-6390094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39 霍邱县司法局邵岗司法所 宁如君(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邵岗镇政府院内 0564-6933032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40 霍邱县司法局临水司法所 常娉娉(所长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临水镇人民政府院内 0564-6362973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41 霍邱县司法局彭塔司法所 王阔远(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彭塔乡政府大院旁边 0564- 6631000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42 霍邱县司法局乌龙司法所 杨国锋(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乌龙镇计生办旁边 0564-2774424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43 霍邱县司法局马店司法所  彭国华(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马店镇人民政府院内  0564—6942148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44 霍邱县司法局夏店司法所 杜道艮(所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霍邱县夏店老计生所大院内 0564-6661269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2、协助镇政府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民间纠纷。
  
4、指导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中心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5、指导治理镇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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