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联系电话 | 机构负责人 | 机构名称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机构职责 |
1 | 0564-6271026 | 祁家俊 | 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
政府大院一楼 | 1、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2、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3、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各村计生宣传员、信息员培训。 4、指导各村(居)做好诚信计生工作,做好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工作,贯彻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5、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把流动人口纳入我乡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同服务、同管理,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工作。 6、 加强对各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 7、按时按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
2 | 0564-6661620 | 胡晨松 | 人社所 |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
政府大院一楼 | |
3 | 0564-6271021 | 徐健 | 派出所 |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
新店镇十里井村产业园路口 | 1、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2、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 8、调解治安纠纷。 9、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10、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
4 | 0564-2773786 | 许强友 | 统计站 |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
政府大院一楼 | 1、组织领导和协调本镇区域内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调查任务。组织指导本镇辖区内单位的统计工作,督促、指导本辖区各单位统计队伍和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2、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要求,搜集、整理、上报、公布、管理本镇统计资料。加强统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将当年的统计资料装订归档。 3、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镇范围内的农村住户、农产量、工业、劳动工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等各项社会经济调查。 4、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农村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及领导关心的问题开展统计调查,进行专题分析,及时为党政领导提供有数据有分析本镇的统计报告,提供统计优质服务。 5、对本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6、认真负责本镇的统计普法工作,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
5 | 0564-6279536 | 赵前明 | 司法所 |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
政府大院一楼 | 1、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解;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 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
6 | 0564-2772632 | 黄梅 | 财政分局 |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
政府大院一楼 | 1、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编报年度镇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 3、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4、负责管理镇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 5、指导、监督镇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6、接受委托代管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 7、负责镇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
7 | 0564-6271003 | 赵守厚 付纪国 |
畜牧水产站 |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
政府大院一楼 |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发展畜牧兽医食品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协助镇政府制定全镇畜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具体措施并贯彻实施。 2、指导全镇畜牧业科技推广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镇畜牧业生产科技、培训村畜牧业科技员、基层干部和农民技术员进行科技示范,提供畜牧业技术服务。 3、建立健全需求疫病防治、畜禽良种改良、饲料饲草开发利用、畜产品及流通等一系列配套服务。 4、收集国内外行业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服务和信息咨询。 5、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全镇的畜产品及其产品的专业市场管理,健全交易市场体系。 6、负责并组织对全镇的畜禽及其产品的产地、屠宰检疫工作,并加强运输和市场的监督力度。 7、负责全镇的各种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工作,并对兽药残留、饲料及其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进行监测。 |
8 | 0564-6271003 | 庄从兵 | 水利站 |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
政府大院一楼 | 1、贯彻执行有关水利 、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规; 2、统一管理使用当地水资源(包括地下水资源); 3、负责本镇的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水利年度的统计工作; 4、负责本镇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 5、组织农用水利建设,积极参与抗旱、防汛、抢险等工作; 6、组织督促检查各项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做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的工程档案; 7、组织落实群众性小型水利和人畜饮水工程设施以及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村社群众性的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务体系,定期检查指导; 8、协助制定保护水利工程的村规民约,及时处理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的查处; 9、普及推广小型水利工程科学知识; 10、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组织水费征收工作; 11、组织利用水土资源、设备 、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增加收入,提高自给能力; 12、计划筹集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建设所需资金,做好安排、使用,并做好监督和结算,做好水利物资的保管和供应。 |
9 | 0564-6271026 | 陶陶 | 农综站 |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
政府大院一楼 |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农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农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2、负责根据全镇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按照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要求,对农业生产的安排部署,对全镇农业进行技术指导。 3、负责传播农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农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4、负责做好全镇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5、负责全镇农业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6、负责全镇的植物检疫和农作物及瓜菜的病虫害防治工作。 7、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