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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彭塔镇电话簿

日期:2024-07-15 10:53来源:霍邱县彭塔镇 供稿:彭塔镇 浏览量:1906 字体:【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负责人 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机构职责
1 统计站 时德前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霍邱县彭塔镇顺河街道18号镇政府一楼右边第一间办公室 0564-6631000
(无固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1、组织领导和协调本镇区域内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调查任务。组织指导本镇辖区内单位的统计工作,督促、指导本辖区各单位统计队伍和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2、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要求,搜集、整理、上报、公布、管理本镇统计资料。加强统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将当年的统计资料装订归档。
    3、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镇范围内的农村住户、农产量、工业、劳动工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等各项社会经济调查。
    4、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农村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及领导关心的问题开展统计调查,进行专题分析,及时为党政领导提供有数据有分析本镇的统计报告,提供统计优质服务。
    5、对本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6、认真负责本镇的统计普法工作,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2 派出所 邓瑞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霍邱县彭塔镇顺河街道36号 0564-6631059     1、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2、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
    8、调解治安纠纷。
    9、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10、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3 司法所 王阔远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霍邱县彭塔镇农贸市场对面 18956449861
(无固话,公开负责人号码)
    1、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解;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 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4 财政所 刘彭丽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霍邱县彭塔镇顺河街道18号彭塔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0564-6631000
(无固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1、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编报年度镇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
    3、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4、负责管理镇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
    5、指导、监督镇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6、接受委托代管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
    7、负责镇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5 人社所 陈林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霍邱县彭塔镇顺河街道1号彭塔镇便民服务大厅 0564-6631180   1、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与咨询服务;
  2、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接续工作;
  3、承办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审核工作;
  4、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协调建立辖区内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6、负责建立各项基础台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劳动保障信息系统有关数据的收录和更新,保持网络畅通;
  8、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 民政办 曹杰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霍邱县彭塔镇顺河街道1号彭塔镇便民服务大厅 0564-6631000
(无固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1、唐正云全面负责民政办事务
  2、吴庆桂负责本乡五保、优抚、残疾和资金打卡发放
  3、曹杰负责本乡低保、信息录入等日常业务
7 畜牧水产站 赵为菊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霍邱县彭塔镇顺河街道18号 0564-6631000
(无固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发展畜牧兽医食品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协助镇政府制定全镇畜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具体措施并贯彻实施。
    2、指导全镇畜牧业科技推广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镇畜牧业生产科技、培训村畜牧业科技员、基层干部和农民技术员进行科技示范,提供畜牧业技术服务。
    3、建立健全需求疫病防治、畜禽良种改良、饲料饲草开发利用、畜产品及流通等一系列配套服务。
    4、收集国内外行业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服务和信息咨询。
    5、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全镇的畜产品及其产品的专业市场管理,健全交易市场体系。
    6、负责并组织对全镇的畜禽及其产品的产地、屠宰检疫工作,并加强运输和市场的监督力度。
    7、负责全镇的各种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工作,并对兽药残留、饲料及其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进行监测。
8 水利站 吴道学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霍邱县彭塔镇顺河街道1号 0564-6631000
(无固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1、贯彻执行有关水利 、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规;
    2、统一管理使用当地水资源(包括地下水资源);
    3、负责本镇的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水利年度的统计工作;
    4、负责本镇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
    5、组织农用水利建设,积极参与抗旱、防汛、抢险等工作;
    6、组织督促检查各项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做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的工程档案;
    7、组织落实群众性小型水利和人畜饮水工程设施以及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村社群众性的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务体系,定期检查指导;
    8、协助制定保护水利工程的村规民约,及时处理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的查处;
    9、普及推广小型水利工程科学知识;
    10、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组织水费征收工作;
    11、组织利用水土资源、设备 、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增加收入,提高自给能力;
    12、计划筹集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建设所需资金,做好安排、使用,并做好监督和结算,做好水利物资的保管和供应。
9 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 从为新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霍邱县彭塔镇顺河街道1号 0564-6631000
(无固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农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农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2、负责根据全镇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按照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要求,对农业生产的安排部署,对全镇农业进行技术指导。
  3、负责传播农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农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4、负责做好全镇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5、负责全镇农业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6、负责全镇的植物检疫和农作物及瓜菜的病虫害防治工作。
  7、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 党委政府办公室 王洋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政府大楼一楼 0564-6631000     1、起草党委、政府、两办文件及各种文稿;
    2、负责来文来电办理,及时、准确、保密、统一;
    3、具体做好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会务工作;
    4、做好镇机关内部管理,管理镇机关的行政、后勤,负责办公场所维修、车辆管理、保卫、卫生、绿化等工作。
    5、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调查研究、编发信息、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7、做好印章管理,电话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务;
    8、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 政协联络组 陈传宏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彭塔镇政府1楼西边第二间 0564-6631000
(无固话,由党
政办统一联络)
    1、政协联络组在县政协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各委、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活动)。
    2、协助县政协常委会组织实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和上级政协所作出的全地区性决议。
    3、执行政协霍邱县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4、组织辖区委员学习政治、时事、法律法规、科学技术知识;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人民政协的作用、地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联系各方面人士,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5、经县政协常委会同意,组织辖区(界别)委员视察参观和调查,了解情况,就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向政府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
    6、完成县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机关各委、室交办的各项事项。
12 乡村振兴工作站 时德前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政府大楼一楼东侧 0564-6631000
(无固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镇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审定扶贫项目,管理、科技扶贫重点村,安居温饱村建设和水电路基础设施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
  3、组织镇直机关单位开展帮带扶贫。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村、重点扶持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
  5、指导帮助贫困村,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解决剩余贫困人口温饱,加快脱贫步伐。
  6、配合民政办做好救灾扶贫,优先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残疾人解决温饱。
  7、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8、认真完成好镇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
13 组织办 张杰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彭塔镇政府二楼 0564-6631000
(无固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1、负责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整和配好基层领导班子;
    2、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
    3、做好干部的选拔、培训、使用和监督工作;
    4、 做好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14 团委 张杰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彭塔镇政府二楼 0564-6631000
(无固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1、领导全镇共青团工作;
    2、领导全镇少先队工作,对全镇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3、参与制定并负责实施青少年事业的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
    4、负责做好青年工作,积极开展各种活动,教育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培养挖掘青年人才。调查研究青年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加以解决;
    5、组织带领全镇团员青年在全区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关心和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7、负责全镇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组织、干部和队伍建设;
    8、负责完成党委、政府、团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5 妇女联合会 唐正云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彭塔镇政府二楼 0564-6631000
(无固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5、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
    6、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7、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其他事项。
16 人大办公室 曹义林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彭塔镇政府二楼 0564-6631000
(无固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17 纪律检查委员会 王兵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彭塔镇政府1楼西边第四间 0564-6631000
(无固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1、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对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中心)、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开展对执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推进乡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落实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4、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
    5、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查办或协助查办乡镇所属单位党组织或党员违纪违规案件。
    6、负责村级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机构的组织建设、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
    7、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片组+巡查”制度,积极参加所在片组的工作。
    8、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8 综治中心 赵德志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彭塔镇政府1楼东边第四间 0564-6631000
(无固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出租屋及流动人员联合服务管理”等“六联”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现场处置或分流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
    4、组织做好社区矫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禁毒、打击传销和反邪教等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维稳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6、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7、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对综治委成员单位和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考核奖惩。
    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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