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精神,充实我县教研队伍,健全专兼职教研员配置机制,提升县域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从我县公办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兼职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开展选聘工作,确保选聘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二、岗位设置及管理
(一)岗位设置
选聘部分学段、学科兼职教研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聘用期限
聘期3年。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1.兼职教研员人事关系、工资福利、教师身份等不变。
2.所在单位按照《安徽省兼职教研员管理办法》折算兼职教研员教研工作量,纳入其年度工作总量,合理减少其在校授课课时任务,保障教研工作时间。
3.县教育局人事股、教研室负责对兼职教研员聘用期间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聘,不合格予以解聘。
三、选聘对象
霍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师德端正,热爱教研工作,教科研能力、实绩突出。
2.身心健康,服从所在学校、教育局教研室“双重”管理,能够胜任教育教学、教研双重任务。
(二)岗位条件
1.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相应学段、专业教师资格。
(2)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3)从事教育教学6年及以上,具有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或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工作经历。
2.业绩条件
从教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评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教学能手。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教学竞赛、说课比赛等赛事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或县级一等奖。
(3)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表扬。
3.教科研条件
从教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并完成市级及以上教科研、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等课题1项。
(2)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1篇或教育教学论文、教育信息化、六项电教获市级奖或县级一等奖共2篇。
(3)参加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1次。
(4)承担县级及以上相应学科专题讲座1次。
(5)参加省级教育考试命题工作1次。
五、选聘流程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人员经所在学校和中心(县直)学校同意后,于2026年8月12日8时至8月14日17时30分(正常工作时间内),到教育局人事股903室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材料
(1)《霍邱县教育局选聘兼职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现任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具有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或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工作经历的证明或文件。
(4)符合业绩条件和教科研条件的相关材料。
业绩材料: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证书;县级及以上“教坛新星”“教学能手”证书;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教学竞赛、说课比赛等赛事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或县级一等奖证书;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表扬证书。
教科研材料:课题研究,提供主持或参与的课题立项通知、课题原始申请(评审)书、结题证书等材料;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提供论文的知网或万方或维普查询截图、期刊;论文等获奖,提供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等评选中获奖的证书;教材编写,提供参加编写的教材;专题讲座,提供专题讲座聘书或与讲座相关的佐证材料;考试命题,提供通知等相关佐证材料。
(2)、(4)项材料,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核实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二)资格审核
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党建办、教研室等部门对照选聘的基本条件、岗位条件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评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评
1.考评内容
满分200分,其中无生上课、结构化面试各100分,重点考评学科素养、课堂教学、教科研以及组织能力。无生上课内容以霍邱县使用的现行教材为准。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教育教学问题处置能力。
2.考评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四)研究聘用
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后,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正式发文聘用、颁发聘书。
六、职责与任务
兼职教研员在县教育局教研室统一领导下,协助专职教研员开展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展教学指导。深入教学一线进行教学指导,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40节;参与教学视导、考试命题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二)组织教研活动。协助县教育局教研室开展教育教学技能竞赛、教学常规检查等工作;每学期组织或参与专题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
(三)开展教学研究。聚焦学科重难点,进行课题研究;聘期内,主持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教学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县做学术交流。
(四)促进教师发展。参与学科教师团队建设,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协助专职教研员联系乡镇教研工作,开展教学指导。
(五)发挥示范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每学年承担示范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
(六)完成其他工作。按时参加县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各类活动,负责最新教研信息的上传下达,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七、保障与激励
(一)业务发展保障。优先推荐兼职教研员参加市级及以上业务进修、培训和各项学科教研活动,纳入教研员专项培训和教师“国培计划”。
(二)专业成长支持。优先推荐兼职教研员担任各类教学竞赛的评委、学科培训指导专家等;重点培养和优先推荐兼职教研员作为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三)工作条件保障。县教育局承担兼职教研员参加外出教研工作的差旅费用,为其开展教研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资源支持。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由县教育局党建办对选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咨询电话:0564-6082229;监督电话:0564-6080754、6080157。
(二)选聘过程中,参选人员应密切关注霍邱县教育专题网发布的有关通知,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完成报名与综合考评,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选聘资格,责任由参选本人自负。
附件:
霍邱县教育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