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优良传统,增强全县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激励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师资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2025年5月22日霍邱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8号)要求,县教育局联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拟评选表扬一批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扬类型与评选范围
1.优秀教育工作者50名,评选对象为全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含民办学校)。
2.优秀班主任120名,评选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教师(含民办学校)。
3.优秀教师130名,评选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含民办学校)。
以上拟评选表扬人选指标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
2.工作实绩。具有先进教育理念,认真钻研业务,探索教育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3.模范表率。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作风良好,纪律严明,努力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深受好评、堪称楷模。
4.量化考核。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量饱满,其中应正常参与师德考核的,2024年师德考核为“合格”等次,2022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实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勇于创新,注重班集体建设,所代班级凝聚力强,学生团结有爱,班风优良。
3.履职尽责。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认真仔细,言行雅正,任劳任怨,勤于钻研,深受师生爱戴。
4.量化考核。在岗教师,工作量饱满,2024年师德考核为“合格”等次,2022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年考核结果为“优秀”。
(三)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忠诚并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实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勇于创新,教育教学与教科研成绩突出。
3.履职尽责。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言行雅正,任劳任怨,勤于钻研,深受师生爱戴。
4.量化考核。在岗教师,工作量饱满,2024年师德考核为“合格”等次,2022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年考核结果为“优秀”。
三、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各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推荐人选时,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向农村学校倾斜,其中义务教育(含特教)、高中、中职、幼儿园各阶段占比合理,相对均衡。
2.各校拟表扬人选的推选工作应采取自下而上、等额推荐、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杜绝“人情优”、“职评优”等不良现象。拟表扬人选需经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确保推选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3.评选工作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推荐人选为校(园)长的,上年度所领导的班子成员无违法规违纪现象,本人及所管理学校的教职工未发生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推荐人选为班主任和教师的,上年度无师德师风方面的投诉或反映,或有投诉反映经查不属实。
4.除县直属民办学校外,其他民办学校参评表扬人选,由属地中心学校择优推荐,负责审核并统一报送。凡民办学校2024年年检不合格或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跨层次办学等被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一律不得申报。
5.各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要严明纪律、规范操作。不得推荐近年来多次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不得推荐违反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的人员,以及尚在处分期内和处分年度的人员。不得推荐近两年内曾获得过中信保奖励的人员。推荐对象为班主任和校(园)长的,所在班级和学校无教育教学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不拿课本、不上讲台的人员,不能成为评选推荐对象。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和不按规定上报推荐人选者,取消其受表扬指标;对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推荐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6.时间安排:9月23日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将评选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具体材料为:各类拟通报表扬推荐人选一览表、审批表、“一票否决”审核情况、单位公示情况。附件2电子档同时报送至316263512@qq.com。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工作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具体相关工作。
附件:
2.2025年中信保优秀乡村教师奖各类评选表扬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4.2025年中国信保优秀乡村教师奖评选表扬人选“一票否决”审核情况.doc
霍邱县教育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