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霍邱县入学新生及教职员工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9-12 15:30来源:霍邱县教育局 供稿:彭双 浏览量: 字体:【  

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学校),县直各医疗健康单位,县直属学校:

根据《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安徽省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年度考核方案》等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5年霍邱县新生入学及教职员工结核病筛查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霍邱县教育局              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4日


2025年霍邱县入学新生及教职员工

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霍邱县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率达到95%(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率=体检中进行结核病筛查人数/本年度新生入学人数×100%);教职员工结核病筛查率100%(进行结核病筛查的教职员工人数/本年度全部教职员工人数×100%)

二、筛查对象

全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入学新生及教职员工。

三、工作职责

(一)县教育、县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统一领导全县入学新生及教职员工结核病筛查工作。

(二)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

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学校入学新生及教职员工结核病筛查的组织保障工作;积极追踪组织有结核病可疑症状、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等结核病筛查异常人员到县结核病定点医院(霍邱县人民医院)进一步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

(三)各乡镇卫生院

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学校入学新生及教职员工结核病筛查的实施工作;及时向学校反馈告知筛查情况,督促学校进行筛查异常人员的胸部X光片检查工作。

(四)县直医疗机构

负责城区各类学校入学新生及教职员工结核病筛查的实施工作(任务分配见附件1);及时向学校反馈告知筛查情况,督促学校进行筛查异常人员的胸部X光片检查工作。

(五)县结核病定点医院(霍邱县人民医院)

为学校组织的筛查异常人员免费提供胸部X光片检查。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应收治管理。

(六)县疾控中心

负责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

四、工作内容

(一)目标人群筛查

本次筛查主要是通过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结核菌素皮肤试验、胸部X光片检查等体检方法对本年度的入学新生及教职员工进行结核病筛查,以达到早期发现结核病患者的目的。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胸闷、胸痛、低热、盗汗、乏力、食欲减退和体重减轻等也是肺结核患者的常见症状。硬结平均直径≥15mm或局部出现双圈、水泡、坏死及淋巴管炎可判定为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筛查中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者为肺结核筛查异常者。

1、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

(1)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学新生应当询问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问询过程中若发现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或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均应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或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要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寄宿制初中的入学新生应当同步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以上筛查中若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均需要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

2、其他学生体检

(1)转学生需提交入学体检证明,体检内容按照其所进入学

校对应的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检查程序进行。

(2)关注从高疫情地区(西藏、青海、贵州、四川、新疆)

转入低疫情地区学生的体检工作,根据需要可增加体检项目和/或次数。

3、教职员工结核病筛查

学校应当组织教职员工与入学新生同步进行结核病可疑症状问诊、结核菌素皮肤试验、胸部X光片检查。

4、筛查异常者的进一步检查

体检机构及时将筛查情况反馈告知学校并督促学校组织筛查异常人员到县结核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根据体检机构反馈的情况,学校立即追踪组织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等结核病筛查异常者到县结核病定点医院(霍邱县人民医院)接受胸部X光片的进一步检查。

(二)收费标准、费用结算及结核菌素试剂提供

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是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筛查产生的费用包含于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之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的收取将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原卫计委《关于调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6〕116号)的规定执行,即结核菌素检查8元/人次。结核菌素试剂由县疾控中心统一购置,根据各学校实际需要按照物价部门规定价格供应给各体检机构。

筛查费用由各被筛查学校负责,从公用经费中解决,根据筛查情况据实拨付给承担筛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登记与报告

1、各级各类学校将入学新生除“筛查结果”外的所有应登记信息如实填写到《2025年霍邱县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结果登记表》(见附件3);体检机构依照学校提供的名单信息将结核病筛查结果分班级登记到《2025年霍邱县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结果登记表》(见附件3)(注:附件3中“结核菌素皮肤试验”这一填项应登记真实的测量数据,不应登记阳性或阴性)。

2、中心学校、直属学校收集本辖区入学新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情况和筛查异常人员进一步检查情况,按学校类别分别汇总登记到《2025年霍邱县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2025年霍邱县学校入学新生肺结核筛查异常者进一步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将筛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附件5)反馈给体检机构并报告给县教育局;体检机构将学校反馈的汇总表(附件4、附件5)报县疾控中心。

(四)上报时间

以中心学校、直属学校为单位,于10月底前将《2025年霍邱县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情况汇总表》、《2025年霍邱县学校入学新生肺结核筛查异常者进一步检查情况汇总表》报县疾控中心,对未按时上报的学校,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督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  促进沟通

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入学新生及教职员工的结核病筛查工作,加强沟通与协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安全有效的做好结核病筛查工作。

(二)知情同意  规范筛查

在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之前,学校要收集筛查对象的身体健康信息,告知筛查对象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的注意事项,在筛查对象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若有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禁忌者要酌情处理,确保筛查工作安全进行。体检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的体检方案要求对新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提供技术支持。县结核病定点医院(霍邱县人民医院)对筛查异常者要合理合规免费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遇到不能明确诊断的要开展多科室会诊,最大限度减少误诊、漏诊现象发生。

(三)认真登记  及时报告

学校和体检机构要按照要求认真登记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情况,其中附件4中的“筛查异常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检查人数”与附件5累计筛查异常人数应一致。县结核病定点医院(霍邱县人民医院)在筛查异常者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的信息登记。筛查结束后学校要及时上报筛查情况汇总表。

(四)留存资料  建档备查

学校应将附件3、附件4、附件5及筛查异常人员的胸部X光片检查报告单等资料留存备查。

附件:1.城区各学校新生健康体检任务分配表

2.新生入学体检告知书

3.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结果登记表

4.县(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情况汇总表

5.入学新生肺结核筛查异常者进一步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5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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