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日期:2024-05-07 11:08来源:霍邱县教育局 供稿:汪锴 浏览量: 字体:【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根据《六安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2023-2024学年度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表彰对象、范围

全县公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本学年度的班集体和在校学生、现任班主任。

二、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评选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标准,考察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水平,表彰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工作中,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学雷锋”“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集体和个人。

(一)“优秀学生”条件

1.品行端正优良,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有集体主义精神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远大志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

2.热爱集体,开朗乐群,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与人为善,乐于交流,善于沟通;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有责任心;不怕困难和挫折,有较强的自我调控能力和适应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有益的活动;积极参加家风建设教育活动,家校表现一致。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求知欲强,学习兴趣广泛,积极主动,充分发挥主体性;成绩优异,勤于思考,乐于探究,善于合作学习,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的学习方法和顽强的学习毅力;注重向实践和社会学习,并能学以致用;学习效率高,发展全面,各科学习水平优良并学有特长。综合素质高,积极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广泛参与校园体育艺术等活动,了解世界优秀艺术,具有良好的文化意识和行为能力。。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积极参加校内外体育锻炼,各种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颁布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身体素质好;有良好的礼仪;保持良好的教室、个人卫生环境;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

5.热爱劳动,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具有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具备“优秀学生”条件1-2条,品学兼优。

2.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够起到良好的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形式生动活泼,富有实效。坚持原则,敢挑重担,大胆负责,灵活机变并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4.工作能力强,履行职责出色。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义务,积极配合老师做好各项学生管理工作,及时反映同学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校职能管理部门与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尊重学生,能从学生实际出发,用发展、全面的观点看待学生。积极探索科学的育人方法,在班级管理和育人方法上有创新。

2. 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认真落实德育工作要求,育人工作成效显著;能营造优良班风、学风,班级育人氛围浓厚,班级文化建设有特色,无校园欺凌等事件发生。

3. 组织协调能力强。团结班级全体任课教师共同搞好班级学生教育,能主动及时与各科教师沟通,共同研究学生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及改进措施,深得学科教师信任;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主动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有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获得家长好评。

4.班级管理效果好。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关心帮助学生,关爱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工作突出。

5. 一票否决情况。本人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谩骂学生、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接受家长财物和吃请等违规行为;所带班级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有学生辍学(义务段)。

备注:推荐评选市级优秀班主任的,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1)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班主任工作有关活动,在市、县区级取得名次;(2)撰写班主任工作有关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3)所带班级获县区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等荣誉称号;(4)班级学生荣获县区级以上思想道德类荣誉(如:校园雷锋、新时代好少年、优秀学生、优秀少先队员等);(5)参与县区级以上德育课题,在“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德育主题班队会”和“德育典型案例”中获县区级一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6)参加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在市、县区级取得名次。

(四)“先进班集体”条件

1. 有互助友爱、热爱集体、充满朝气正气、勇于实践创新的良好班风,初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有勤奋刻苦、严谨求实、自主创新、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学习目的明确。

3. 有端正的生活态度,经常开展有益的班集体活动,团(队)活动丰富多彩,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

4. 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有一批优秀学生、特长学生涌现。

5. 全年班级无违规补课行为,班级学生犯罪记录和安全事故为零。

三、推荐评选办法和要求

1.开展此项评选、表彰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导向、激励、教育作用,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操作,使评选、表彰的过程真正成为教育过程,提高教育实效。

2.评选、表彰活动要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认真进行,具体工作可由学校团(队)组织或教务处负责,并吸收学校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审定。

要充分发扬民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以班级为起点单位,学校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评选办法。杜绝随意指定,敷衍塞责或徇私舞弊。

3.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细则,进行层层评比、推荐。要在校园内大力宣传所推荐的候选学生、班主任和班集体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切实达到活动的教育目的。

学校对推荐的候选学生、班主任和候选班集体在上报前必须在校园公告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以加强宣传,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将规范公示照片(须能看清是在校园中、在室外,有候选学生姓名和班级、班集体的名称,有先进事迹宣传,有师生在观看,否则视为不规范公示照片)贴附于登记表上指定位置。无规范公示照片的申报对象,县教育局不予推荐上报。

县教育局在对各校推荐上报的候选学生和班集体材料进行审查后,将对拟推荐上报及批准表彰的班集体和个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各校对各类先进必须等额上报,不得突破或减少。同一学生,本次只能申报一项表彰。

5.各校于5月20日前将如下材料集中报送我局教育股(联系人:汪锴,电话6080121),逾期不予评选。

6.材料报送有关要求:

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评选对象的登记表及先进事迹纸质材料(评选优秀班主任的需有“评选条件”中的备注要求条件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字迹清楚,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

⑵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只需登记简明花名册,不要先进事迹等材料。

⑶以乡镇中心学校(不接受单个学校报送)、县直属学校为单位汇总的表彰对象简明花名册,纸质(需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Excel录入,电子版传至:929998302@qq.com)。

附件汇总.zip

霍邱县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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